@
Keinez 渠道多,具体到个体音乐公司的我没查过详细资料,了解过一点的也记不清具体对应了。大致上就算是独立音乐人和团体,也会有渠道代理版权相关的事宜。有一类公司专门联系各种音乐人和团体,寻求版权代理权,然后可以去和提供发放音乐的网站谈判,有的是主动去,有的时候是音乐网站主动来购买。 这一类公司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音乐网站与个体音乐人谈判之间的复杂与繁琐。
这个模式本身不新鲜,中国也有,版权代理的公司多了去了。但细节上有一些差别,一个是游离于主流流行乐坛外的音乐人,基本不会入这些代理公司的视线,觉得盘子小,没利益。二是这些音乐人本身开始重视版权了,知道怎么弄,希望获得商业利益,却也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经验,只能是忍气吞声或者振臂高呼,最后问题根本没从本质上解决。总的来说,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虾米的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展开讲,大致上我的态度是认可虾米行事方法的(对的,我也没什么道德感,如果道德感不能有实际作用的话我会抛弃的),但显然虾米在这几年学习和摸索的过程里,虽然说肯定要绕路,不过这绕的也太tm远了点。至于是否尊重版权方面,这个太敏感了,不说了。只说一点,我们的音乐人们啊,咱也得除了学会在事后去打官司发律师函争取利益,就不能学着事前主动主张权利,学会寻找商业利益最大化的方法? 侵权千不该万不该,但侵权后你再去要求删除,你自己的利益已经遭受损失了,再哭哭啼啼有什么用?事前干嘛去了。
但其实吧,版权还是小事,真的。现在绝大部分的所谓音乐,那种东西,也拿出来伸张版权————对,这是你天经地义无人可以质疑的权利,但那么难听的东西你怎么好意思说那是你做的……
PS:第一段说的只是我以前了解到的一些方面,肯定有,但远远不是全部。详细的信息还是上知乎查询下比较合适,互联网的人随便谈音乐行业其实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