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在上海好不容易租了个房子,合同签好了。因为楼主刚从海外回来,正在酒店集中隔离。申请了 7+7 隔离,也就是 7 天集中隔离,外加 7 天有条件的本地住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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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按照流程,居委会和派出所上门检查是否满足居家隔离的条件,然后装摄像头的时候,被楼里住户看到了,询问之下就开始闹,坚决不允许我居家隔离。我也理解,因为楼里有不少老人和小孩住户,所以我退了一步,说 14 天集中隔离也可以,完事再回去住,自己在家再自我主动隔离 7 天也未尝不可。到这一步,我已经同意 14+7 的隔离了,居委会还有第一波闹的这些人也觉得可以。房东也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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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今天,之前帮忙办理租房的中介突然告诉我,房东可能得提前解约了,因为今天又有 4 拨人去居委会大闹,说这个 14+7 也不可!也没告诉我他们到底想怎样!可能就是觉得不能租给我这种隔离后的人吧,即使从没得过新冠,测过很多次核酸和抗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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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觉得好悲凉,我理解因为之前的一些转阳的例子,但我从没得过,而且 3 周的隔离还不能让他们满意吗?国外是佛系抗疫,我们做得比他们好,但目前貌似有些矫枉过正了,这话听起来可能有些政治不正确,但这个事真挺闹心的,不吐不快,租个满意的房子真的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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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目前根据租房合同我应该是可以要赔偿的,但毕竟也不是房东的过错,所以不知道怎么提。 有老哥们给点意见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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