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公司老板欠我 2w 工资,去年 12 月就申请仲裁了,排期到 今年 4 月,前几天劳动局叫我去拿开庭通知。排期 5 个月,实在太久了,上个月已经跑路到缅甸了,已经是个老赖了,车贷都没还。还有各种贷款欠款,工程欠款。
现在找不到人需要登报通报找人,登报后又排期两个月,再找不到就直接仲裁,仲裁结果又要登报公告,还要等公告期结束。 两次登报都要继续花钱,而且消耗时间,这种情况还有必要继续仲裁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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