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xsyzy
2021-08-04 15:58:25 +08:00
这里有一个科学哲学的问题:一个发现或发明,它在恰当的时间点或在符合特定前提的情况下就应当出现,即使不是这个人,它也该被发现或发明;在确认前述事实为真的前提下,是否应当因为该发现或发明赞扬这个人。
牛顿与莱布尼茨差不多同时发明微积分,想来微积分这一概念应当在此时差不多应当出现。
就算没有牛、莱二人,也会有其他人发明微积分。那么二人是否应当获得发明微积分的荣誉?
由此,我们是否有必要使用人名来命名一些定律?纽康和本福特先后各自独立发现了本福特定律,难道不应该叫做(我拍脑袋现取的名字)「偏一定律」吗?
万有引力常数总归会被人测量出来的,并且实际上反复用各种方式测量,我们是否有必要赞扬一个因为有钱且闲得蛋疼所以第一个测量万有引力常数的卡文迪许,并把道具称为卡文迪许扭秤?
或者说,反正下一个区块 A 也好 B 也罢,总归会有人挖出来的,所以这个区块的归属不应该是把它挖出来的人?
(区块是个数学问题的解,它数学上与上述问题没有差异;它也是基于工作量回报,经济关系上与下列问题没有差异)
(在各国将矿产国有化之前)反正煤矿总归会被人挖出来的,所以煤矿不应该归属于把煤矿开采出来的人?
反正大街脏了总有人去自发地去扫的,那么不应该分配专人去扫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