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 三级标题三个#,四级标题四个#,六级标题就要六个#。 不仅键盘操作很繁琐,而且在纯文本模式下,井号一多阅读起来就得额外留心到底有几个。
可能有人觉得用编辑器里的快捷键或者用所见即所得的编辑器就好了,但 markdown 的初衷之一就是哪怕没有渲染,也能保证较好的易读性,以井号数量定义标题级别的做法不利于这一目的的实现。
关键是,明明有更加高效简洁的方法,即:
一级标题,#或者#1 ;
二级标题,#2 ;
…
六级标题,#6 。
对,就是参考 HTML 的 h1 、h2 。考虑到 markdown 初心就是对 HTML 的简化,标题语法却舍近求远,这是我最困惑的。
还有既然有了井号语法,为什么还要设置任意数量=定义一级标题,任意数量-定义二级标题? 不仅重复啰嗦,也容易和其它符号打架,如其它标准里的三个-定义分割线,左右两边各==定义高亮。
如果说以上问题都是 John Gruber 当时的时代因素,为什么后来的 commonmark 和 GFM 不尝试解决呢,哪怕新老做法并存也好过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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