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啥维权的,公司在城市 A 无法给员工提供岗位,与员工协商,转合同给公司 B ,公司 B 拒绝接受该员工,员工若留在现公司,就要去城市 B ,但员工不想去城市 B ,与公司协商工作失败,剩下的就是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务合同。这是工作协商,你找人社局咨询,那也不会给你按照辞退处理,毕竟人社局自己也有外包,他们也是一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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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1 17:49:30 +08:00
客服岗位,非研发,当年公司要搬到南方城市没法跟着去,公司找我们走的协商离职,赔偿的 n ,因为他们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不过我们当时是跟总公司签的合同,所以,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