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btc 是被黑了吗?怎么教主上视频了?

2013-09-26 14:48:07 +08:00
 hello
42btc 是被黑了吗?怎么教主上视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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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条回复
add
2013-09-27 07:14:21 +08:00
对了,已经咨询过律师,他这个为合同诈骗,法律途径在后续中
windywinter
2013-09-27 08:35:16 +08:00
@add 我不知道你说“明知出问题”的“明知”是什么意思。但是鉴于你是报道的当事人,我可以知道跟你讲道理是讲不通了。只能好心提醒你一下,律师的职责在于维护你的利益,但律师没有责任选择最经济合算的方法维护你的利益,你应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律师的意见而不是之后,一旦你签了,又想反悔,那么律师只能找合同的条文bug,或者说合同诈骗。
bliss
2013-09-27 09:13:11 +08:00
@unstop 他自己接受了南瓜张的全额芯片退款,已经完全违约了,还履什么约。你有脑子吗?
unstop
2013-09-27 09:27:34 +08:00
@bliss 现在的最新进展是:“Avalon 芯片已经到货,未退款的用户,将按原计划生产矿机并发货”,这不是正常履约吗?

@add 明知风险大还搞第二批是教主不懂风险控制,但是并不涉及违约。发货什么时候成了威胁了,发货是正常的履行合约,你们要求一定要全额退款,否则各种发帖、报警才叫威胁。下面这条微博我不评论,教主和袁将军这两位我都有过几面之缘,人都很不错,只是不懂筛选用户、风险控制和危机公关。现在到这番地步,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add
2013-09-27 09:27:36 +08:00
@windywinter
是合同诈骗啊,这个派出所都说了
windywinter
2013-09-27 09:33:51 +08:00
@add 给你立案了么?刑警队联系你了吗?
skyworker
2013-09-27 09:35:52 +08:00
@unstop
@windywinter

首先,我不是矿机事件的参与者或受益人,我也希望参与讨论的童鞋也不是参与者或受益人,否则这个讨论就没有必要了。

合同并不是说双方只要签字同意了,就一定是必须执行的,前提是合同本身是否有欺诈嫌疑,或其他违背商业平等精神的条款。矿机的这个合同有点特殊,具体估计要咨询律师。但绝对不是说双方只要签订合同,就是板上钉钉了。

我还是那个观点,张教主在订合同的时候就是有私心的,合同很明显把所有的风险都转嫁到预订者身上,并且鉴于扣45%的“研发费用”根本就是糊涂账,这一点就是非常明显漏洞的。如果能证明张教主这个45%的研发费不存在,他的这个合同是商业欺诈就毫无疑问了。

直接走法律渠道吧,在论坛争这个没啥意思。一帮码农争执法律合同是否有限,就像一群律师争执Linux和Unix那个更NB一样不靠谱。
unstop
2013-09-27 10:04:39 +08:00
@bliss @add @skyworker 我与这件事也没有利益关系,但是从教主开始做矿机就一直在关注这件事,对具体情况有一些了解。这件事情现在搞成这样,双方都有原因,但主要是在买家这边。

算力增长远超预期是最重要的外因,就算一切都正常进行,芯片正常到货,机器正常生产发货,买家照样赔本 50% 以上。当时买了矿机的人,哪一个比这个赔的少吗?买蝴蝶的、买烤猫现货的、买二手阿瓦隆的、买其他期货的、买芯片自己生产的,没有一个赔本少于一半的。

所以这些买家现在出来维权,我有强烈的买房者因为房价下跌找开发商维权的既视感。
add
2013-09-27 10:40:16 +08:00
@windywinter
还以为你熟悉法律,这事是刑警队管吗,笑话

@unstop
他按时发货没意见,发了吗,第二批风险它提示了?已经不能回本,当南瓜张答应退款,他第一时间退款了,结果提出几种退款方案,让客户承担全部风险,这个是客户应该负责的?
大家不接受,他就发消息可以发货了,那就直接发货啊,有发不了,这不是威胁是啥。
现在大家在各大完站给他宣传,全部是讲事实,没有造谣,居然打电话威胁发微博的人,这事一个正常的举动?现在张沈鹏是出名了,希望他在全国家喻户晓,最好明年3.15上央视
windywinter
2013-09-27 10:41:59 +08:00
@skyworker “45%的研发费用”并不在原来的预售合同上,是后来提出的终止合同的条件。由某一方承担绝大多数风险的合同很常见(最典型的应用是期权、风险投资),这个不构成“违背平等精神”,合同中的“平等”是指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一方不能无偿占有另一方的权益,不能有废除另一方的主要权利的权利)。另外,我也不是矿机事件的参与者或受益人,但是我希望参与人今后不要带着小孩子过家家,出了事大人兜着的心理去投资。
windywinter
2013-09-27 10:49:33 +08:00
@add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是刑事犯罪,且不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公诉。如果有派出所民警接到你报案不转给刑警的,属于玩忽职守;如果有律师要直接以这个提起民事诉讼,那建议你炒了他。
add
2013-09-27 11:02:10 +08:00
等派出所通知
add
2013-09-27 11:03:27 +08:00
这边经侦管
add
2013-09-29 10:08:03 +08:00
nnd,公安局比律师慢多了,还是钱识货
Wowbeing
2013-09-29 12:05:55 +08:00
@add 建议联系其他当地的受害人,一起报案,可能重视程度会高些。
add
2013-09-29 18:03:35 +08:00
感谢指点,就是本地人太少,大家在想办法集中
hello
2013-09-29 20:20:16 +08:00
教主在默默地关注着你们,哈哈
peterwillcn
2013-11-11 12:24:2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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