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在创业过程中如何对待 UGC 版权问题

2022-05-28 15:37:25 +08:00
 badboy200600

我做了个创业项目, 用户可以在社区里面发文字, 图片, 语音. 然后有用户喜欢清唱十几秒语音用帖子的方式发出来, 用户可以点赞, 评论. 我在 app 中挂了 banner 广告. 现在有公司起诉我侵犯他们的歌曲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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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条回复
ClericPy
2022-05-28 19:39:13 +08:00
现在做 UGC 的, 稍微小点的几乎都黄了, 各种应用市场下架各种约谈, 慎重吧
badboy200600
2022-05-28 19:56:44 +08:00
@ClericPy 唉 是啊
em70
2022-05-28 20:35:07 +08:00
@badboy200600 避风港原则不是用来避免诉讼的,而是诉讼时候抗辩用的,这种官司就拖吧,对方赢的几率也不大,做平台就不要怕诉讼,视频网站,社交网站随时几百个官司进行中,心态放平和,没多大事情,赔钱很少的
badboy200600
2022-05-28 20:41:31 +08:00
@em70 好的 感谢您的意见
westoy
2022-05-28 21:09:18 +08:00
@badboy200600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首先翻唱肯定是侵权的, 但是不构成恶意侵权一般法院也不会支持起诉的。 时长这个也不好说, 油管那边在街边录到两秒的路人翻唱都有可能会被消音的, 万一没被消掉, 被著作权人投诉, 整个视频的收益都要划给对方的。

涉及商业平台的话, 比如有人跑去商业场所唱两句, 这个一般不构成侵权的, 因为商业场所不是靠这个赚钱的啊, 微博的情况就是类似这种, 大众认知里它就不是靠组织翻唱赚钱的啊。 但是如果商业场所找人搞活动, 或者这个商业场所本身就是 KTV , 就需要找音集协之类的代理机构拿授权,B 站的优势是企鹅是它股东, 企鹅手上歌曲的授权很全, 所以正常情况也不会去告它。 对方采集了大量的短片段的翻唱, 就是想举证你的平台是类似 KTV 这种性质, 那你就得从这上面甩锅啊, 主张自己是综合性质的平台, 上传是个一部分用户自己发起的主观行为。 但怎么说呢, 如果你的平台真的是交流翻唱性质的, 那现在被盯上了那基本就做不下去了啊
badboy200600
2022-05-28 21:17:38 +08:00
@westoy 你好 谢谢您的解释 KTV 是有原唱 然后用户去跟唱吧 我上面本身没有包含任何原唱信息 也没有歌词 就是用户自己清唱的呢 我会请律师一起看看
Pichai
2022-05-29 05:28:32 +08:00
这种就是吓唬你吧。南京市民的歌曲被企业某综艺节目侵权,没给授权直接在节目中使用,播放量达到了一亿多,打了一年多官司给赔偿了六万多版权费。
翻唱这种肯定是侵权的,抖音,b 站,KTV ,唱吧这种都是有买音乐版权的,没有音乐版权,翻唱后也是会被起诉的。
JIUBASHI
2022-05-29 06:29:23 +08:00
是否构成侵权跟时长没关系,是否商业运营也不一定限于用户行为,你对用户有收费项目或者你的网站有广告,都可能构成商业运营,也不是起诉立案了就一定能赢,法院也会综合评估。收到侵权通知平台第一时间就下架基本不会输,前提是你的用户真有其人,比如有可追踪的实名认证。在法庭举证并表明自己已经积极处理了侵权内容,并证实无过错。另外,同类型的案子,法官也有一定的裁量权。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并非没有。
badboy200600
2022-05-29 09:14:57 +08:00
@Pichai 嗯嗯
badboy200600
2022-05-29 09:15:30 +08:00
@JIUBASHI 好的 谢谢~
joApioVVx4M4X6Rf
2022-08-15 17:38:06 +08:00
最后怎么样了楼主,
badboy200600
2022-10-31 15:43:10 +08:00
@v2exblog 赔了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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