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结了婚,在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有分歧,问问大家的意见?
情况如下:
我和我老婆高中认识的,今年结的婚,她有个弟弟还在读大学,准备考研。她父母以前做生意,是挣了不少钱的,但是最近几年生意难做,加上去盲目投资其它东西,积蓄亏的差不多了,每个月要消贷款利息,有两套房子(没有房贷,一套在成都自住,一套在外地是以前盲目投资的)。去年他们有了新的生意门路,但是因为缺钱,所以去年 9 月提前把彩礼给了她父母,给了 6.8w ,在成都不算高也不算低吧,中等水平。然后因为去年她父母经济困难,每个月都会直接或间接转让她给他们转两三千,除去她自己的开销也不剩什么了。平时房租水电气都是我在付,菜这些我们都在买。
去年年底买了房子,我爸妈给了 120w (给完他们也不剩啥钱了),加上我的积蓄,然后再找朋友借了 8w 付了首付。交完首付,第二天办理完贷款,房贷每个月 7k ,我身上就只有几十块钱了😌。房本本来准备加她名字,但是她社保年限不够,没有购房资格,因为是摇号,如果加她名字就会成为普通资格,所以就没加。
买房同一时期,由于她父母想做的生意的钱还不够,他们也准备卖房子,但是不够果断,一直拖着,去年下半年成都房子就很难卖了,所以一直没卖掉,所以她妈妈让我们帮他们借 5 到 10w ,说卖了房子就还。我内心很拒绝,不愿意借,因为房子不知道多久能卖掉,况且当时买房子也已经借了 8 万,卖房子也是个未知数,如果没卖出去,这个钱只得我们来还。到最后是我老婆有去借了 2 万。因为借钱这个事没少吵架,她觉得他父母有困难,我们帮他们是理所应当,但是我觉得,我们帮他们借钱去做生意,最后债务很可能都会在我们头上。当然,如果是生病什么的,那当然没办法,但是借钱做生意就得好好考虑了。
今年 5 月我们结了婚,结婚证是去年 6 月为了买房就扯了。因为嫁女有贺礼的说法,就是说给女方的长辈贺礼,所以我们又一共给了 30 个贺礼,每个贺礼有 200 块加中华烟和喜糖毛巾。因为结婚有改口费的说法,我想着她父母经济困难,最开始我说的他们一人给 1200 就行了,形式而已,我爸妈在不知他们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说给 1w ,这样我们就有 4w ,但后面我和她商量他们每人给 4800 就好。 婚礼三十多桌,所有酒席,烟,喜糖,这些都是我们包了,没有让他们出钱。结婚她妈妈给我们买了 7 、8 床被子,我其实觉得无所谓,本来他们也困难,也没有想着要他们做什么。婚礼第二天,我们还了 5000 给她爸妈。结婚我外公外婆还一人给了我们 4000 红包,我父母把收的我朋友的礼钱(不够 1w 凑上 1w )给了我们,还有部分朋友微信转的礼钱,加上我发的年终奖,5 月就把买房找朋友借的 8w 还了。但她父母现在应该更犹豫卖房,因为卖了以后就很难买了,房价会越来越贵,还有弟弟要成家,所以那 2w 很可能也是我们来还了。
平时回娘家,水果什么都会买,反而我回我爸妈那边啥都买没,逢年过节,生日这些都会给几百块红包给他们和弟弟,我爸妈都不会收,想着我们才成家,房贷负担也重。我父母加上完工外婆随时随地都在为我们着想,我们也才刚出社会两年多,没太多经济能力,明年交房又要一笔钱至少十多万,明年还准备备孕,所以压力真的不小啊。但是感觉她父母也没有为我们考虑太多。她的想法是儿女都一样,我们以后对我父母怎么样就应该对她父母怎么样。我认为我是独生子,我父母只有靠我,但是她还有个弟弟,她父母以后肯定都是在她弟弟身上投入,我觉得我们尽到基本的赡养义务就行,她弟弟以后尽主要赡养义务。但是她认为不应该想着她还有弟弟,男女就应该平等。我扪心自问我是做不到的,除非她也是独生女,弟弟是男的也应该承担起该有的家庭责任。最近又因为她要给她爸买百万医疗保险闹矛盾,除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意见不一致,其他地方她都是很懂事得体的。
所以想问问大家,我是不是做的不对,我是太抠了?我不知道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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