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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zon 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问题,业余开发者基本上都是这样做的。真想卖给自己公司,就得按商业化的方式来推进,签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不能先斩后奏,否则和火车站那些二话不说帮你擦一只鞋然后收 500 块钱清洁剂费用的强盗没有区别。真想卖给自己公司那么沟通这一步必不可少,能不能谈下来就看你和老板感情到哪一步了。假如没有书面协议,将来有矛盾对簿公堂,公司能证明这项产品出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比如部署的代码、运维的日常备份、监控画面、工作群聊,就可以作为公司资产的证明,提前签约也能保护你自己。
假如沟通不成功,允许靠积累的不涉密的工作经验优化产品,不和同事交流自己的产品,不在办公时间留下做自己事的把柄,只要合同没约定任职期间所有知识产权都归公司,没有禁止兼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都会禁止),且经过了公司书面同意,软件仅销向第三方那问题不大。
总结下来就是,商业化项目按商业化方式推进,沟通能成,约定好双方义务责任互相履约;沟通不成,可以继续但不要被抓到把柄。不沟通,必败。
但我说句实话,这样做有点讨人嫌,我要是你老板知道你想利用公司资源开发一套商业软件,甚至还想卖给我自己的公司,一周之内就招个新人把你换了,你负责过的项目第一时间申请著作权,用 N+1 规避风险。当然也可能是我格局小,有大老板能接受吧,最后这段属于个人想法,没有依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