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通知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案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请您于七日内通过邮政快递将本案纸质材料提交到我院立案庭(邮寄地址:广东省高州市高凉西路 178 号,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668-6635015 ),邮寄时请在邮单上注明网上立案平台、是否同意进行诉前调解。请提交以下材料:1 、起诉状(原
件),份数为对方当事人人数+1 份,需原告本人亲笔签名按印或加盖公章,原告为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签原告姓名,注明 xxx (代); 2 、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 、委托代理材料(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所函); 4 、证据材料清单(需手写签名按印); 5 、证据材料,份数为被告人数+1 份; 6 、送达地址确认书(需写明当事人本人联系方式及送达地
址。当事人(代理人)确认一栏请勾选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落款处需手写签名按印);7 、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名按印); 8 、诉前联调建议书(同意诉前联调的请打印并手写签名按印)。上述材料模板可查询本院官网一诉讼文书格式(首页高州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专栏旁边)。
问题: 1.诉前联调是什么?需要同意吗 2.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是什么,在哪里弄? 3.证据材料,那借条原件需要邮寄过去吗,还是复印几份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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