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上班是一家新加坡公司(后端开发),人在国内。公司在国内注册了国外法人独资公司,劳动合同是和国内公司签的。但我平时工作主要是对接新加坡团队,国内团队在做其他项目。
由于公司创始人分家,国内公司将独立出去。这意味着以后我的劳动关系直接对国外公司,工作继续保持远程全职的方式。
老板提出两种方式:
我个人直接和新加坡公司签协议,每个月直接转账给我个人,社保我自己解决,公司按比例补贴。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劳动合同,还是一种临时性的约定。
在国内找一家公司代理,签合同交社保。
请大家指点一下,这种怎么处理好,怎么避免一些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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