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
傍晚的時候我和家人開車出門,小區附近的馬路是三根道,兩個機動車道+一個非機動車道,出門後我就上了最左邊的高速機動車道了。當時對面也有車過來打大燈,等我發現自己車輛左前方有一個自行車尾的時候踩煞車已經來不及了,直接撞到了。等我下車發現被撞人已經後背倒地躺在南北兩條高速機動車道的正中間了,
我打了保險公司電話,當時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讓我輸入車主身分證(登記在我女友名下),我記不住就趕緊給給我辦理業務的保險公司客戶經理做了報備,並在對方的指引下聯繫了交警。當時交警是電話過來詢問情況的,問被了是怎麼被撞上的,我當時說的好像是「前方車的大燈很亮看不見有自行車」然後交警就電話判我全責了(太緊張了沒有提被撞地點沒有人行橫道或是在高速機動車道上面)。我描述了對方是個小伙子,交警建議被撞人可以去縣級以上醫院檢查以後再決定私了還是公了,公了就走流程但是要扣車。
當時我匆忙的拍了下照片(還有很多吃瓜群眾在圖片正中),但是並沒有清晰的意識應該怎麼拍,就趕緊扶對方上車到醫院了。
在等待拍片的時候我補打了保險熱線,也給聯繫我的理賠人員提供了照片,他們反饋只需要交警這邊開具的事故單(或是類似的東西,當時我還是慌的),再拿著就醫發票就可以理賠了。
目前檢查出來脊椎橫向旁邊有骨折,我當時想,如果私了以後如果對方有什麼後遺症再找我,雙方都很麻煩,不如就走保險吧。所以現在就按照這個,我給他辦理了住院目前算是安妥下來了,今天晚上他還說腳踝和後腦有點痛,明天早上再檢查了。
事後看我手機上面只拍了四張照片和一段視頻,其中兩張還是迎面那輛車的(因為對方還說自行車撞壞了他車下面的漆要索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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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pload.cc/i1/2022/12/18/DmGoPc.jpe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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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pload.cc/i1/2022/12/18/PdlgpO.jpeg[/img]
現在的疑問:
1. 責任認定。我打算週一的時候去交警隊備案,屆時肯定會是接聽我電話的警官處理,通常這樣的事故定則都會偏向傷者,但無責和部分責任是有區別的,有沒有類似經歷的同學可以告訴我是否這樣情況下一定判機動車全責?(被撞非機動車在南北兩根高速機動車道上也是違法在先了啊)以及怎麼樣溝通對我最有利?
2. 治療費用的支付。如果是雙方各自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是所有的費用都我墊付嗎?還是什麼時候他也支付?通常這樣的事情是怎麼處理的?
3. 剛剛住院醫生過來看了一下,說傷在脊柱附近必須家人陪同,他家人在外地,他也在猶豫要不要通知家人過來。一方面,我希望事情的判定能夠實事求是就好,另一方面,我很擔心家屬得理不饒人的那種架勢,我不擅長應付這種局面,怎麼樣處理對雙方都比較好?
4. 其他還有什麼應該考慮的事情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