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4/11,中国颁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04-11 18:21:28 +08:00
 kop1989smurf
其中有两点比较关键,分别为“第五条”与“第七条”。

引用如下:

第五条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生成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生成内容生产者的责任;涉及个人信息的,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七条 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基本定义了在中国范围内,AI 产出的责任归属问题。既提供服务的组织 /个人,承担通过 AI 产出内容的生产者责任。

但什么是“生产者责任”,如何划分“生产者责任”,以及对 AI 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的纠纷争论有何帮助,暂时还没有答案。

然后就是第七条,在目前统计学 AI 的模型不可视,且高度泛化、涌现的条件下,到底如何让第七条落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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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回复
nomagick
2023-04-11 18:24:01 +08:00
赶紧发文骂他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 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wajscy@cac.gov.cn 。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5 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 100048 ,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
hhjswf
2023-04-11 18:26:27 +08:00
难怪国产 ai 按核按钮了
euph
2023-04-11 18:27:48 +08:00
反馈没用,人家也就走个形式
@nomagick
erikk0
2023-04-11 22:49:33 +08:00
我觉得最关键的是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icbmicbm
2023-04-12 00:22:51 +08:00
“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 那是不能从用户输入的信息学习咯
kop1989smurf
2023-04-12 09:00:25 +08:00
@icbmicbm 意思是模型源数据要和 prompt 隔离。不能使用别人的 prompt 当作学习语料,从而输出别人当作 prompt 的内容。
kop1989smurf
2023-04-12 09:01:22 +08:00
@icbmicbm 不过这个也有歧义,也有可能是 prompt 算是用户隐私不能泄漏给第三方的意思
GHvyuR7N
2023-04-12 22:36:00 +08:00
月光博客有一篇文章很有意思:

https://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7133.html

这东西已经超出工具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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