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之前跟女友租了一个套二,较好装修,租了三年。9 月下旬到期前一周退租时,我主动跟房东说了(也是老实) 3 个房子住的过程中产生的小问题,比如厨房门把手掉了(另外两个不太好描述,可以理解为某种家具小开关坏了)。 房东要求从押金中扣 200 作为维修费,而我认为这个都是自然损坏、非人为损坏不应扣钱。但因为想急着退押金,就答应了。之后结清了退租以来的物业、水电气费,搬出了。 今天( 10 月 10 日)房东联系我要求我补 9 月的气费和水费(因为我们当地燃气费和水费是当月结上个月的),钱不多。但说实话,我不愿意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就一直对之前扣的 200 押金有不满。 其他不加主观成分,也不加个人对房东的评价。就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如果换做是你们,会怎么处理。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