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就要开庭了,讲一下我和外包公司的撕逼经历吧,希望还在外包公司上班的都看看涨点经验,希望大家都不要碰到这种事

2023-11-03 22:43:59 +08:00
 chengsitom
本来是打算等审判结果出来再分享,刚好今天整理了一下文字,就发出来给大家看看。同时开庭前我还得准备一下庭审的材料,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畅所欲言,或许也能帮助到我。
内容比较多,我会在结尾附上省流版本的个人总结的经验,在外包公司上班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会遇到,所以请你保持耐心,我保证你看完不会觉得浪费了 10 分钟。
首先说明下文中的时间,金额和时间及数字都是个大概,非真实和完全正确数字,只是一个大概,关注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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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份工作是一个互联网外包公司,简单来说是和 B 公司签合同,去 A 公司上班。合同上 B 公司就埋了个心眼,写的是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 5k (仅供举例,下文的数字一样),项目奖金 15k ,但是公司发的 offer 邮件包括入职前谈薪资,都是按照 20k 这样告诉你的。
然后有一份员工手册,上面写了如果我所在的 A 公司的项目不用我了,公司没有委派到其他项目上时,只发基本工资。这是第二个坑,我对这份员工手册完全没有印象,我也不记得签合同的时候 hr 有让我看过,但是上面确实有我的签名(当然也可能是当时疏忽大意没具体看内容就签了,也可能 hr 只给我了尾页签字,后面再钉在一起),然后这个员工手册只有公司保留了一份,我手里是没有的,这在后面的仲裁中被 B 公司当做证据之一了。
在职期间,公司给我们缴纳的社保是按照上海社保最低标准( 2021 年好像是 5975 )的基数缴纳,而没有按照实发工资,公积金是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2021 年可能是 2600 )基数的 5%缴纳。
当然上面很多情况,很多劳动者和我一样,都清楚很多坑,但是,知道是坑,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饮鸩止渴,火坑也要跳。
中间是一段平稳的工作时期,持续了 2 年零一个月。接着就到了裁员时刻了。去年也就是 2022 年 11 月初,公司 hr 通知我甲方 A 公司因为项目缩减,对我们外包人员裁员,所以从 2022 年 12 月 1 号起,回 B 公司总部待岗,待岗期间工资按照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发放(即 5k ),同时在电话里对我进行了软劝退:不知道什么要待岗多久啦,目前没有项目可以推啦,最好你自己也找找工作吧啦吧啦(天杀的 iPhone ,没有电话录音功能,让我缺失了很多证据,也怪我自己,应该从一开始如果没录音条件下,就拒绝沟通的)。
因为这份工作之前,我上上份工作也是外包(真的好巧<手动狗头>),也经历了这样的事,当时在社区劳动调节处(上海有这个部门,我不太清楚其他地区有没有,就是你和公司有纠纷,需要先去他们那边调解,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帮助下,拿了一丁点赔偿草草了事了。但是这次我想多争取一下自己的利益。于是约了几个美团上面的律师电话咨询,问了几个,基本都觉得我这种情况没办法维权,也有支持我的(当然也可能为了代理诉讼费),那我自己也不能坐以待毙,一边开始找工作,一边求助了公司所在街道的劳动调解处。
在 11 月底的时候,在社区劳动调解处的协调下,公司提供了如下两种方案:第一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半个月工资;第二种,我从 12 月 1 日起回 b 公司待岗,发基本工资,待岗多久不知道,能不能安排项目,项目离家远近不清楚,我都表达了无法接受。同时我面试成功了另一家公司(又是外包,全是缘分啊),就叫 g 吧,因为甲方比较满意,g 公司 hr 希望我能在 12 月 6 号入职(当时我还没和 B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给我发了 offer 电子邮件。最终在 12 月 1 号 2 号前后,劳动调解处告知我的结果是公司态度没有任何变化,这时候我觉得可能无法如期入职新公司,和 g 公司 hr 告知了有特殊事情需要处理,可能要延后入职时间,g 公司的 hr 也答应了,但还是希望我尽快入职(他们好早点赚人头费)。
时间到这里,需要停止一下,因为在 11 月 30 号当天,发生了太多神奇的事,这也是我坚持斗争到现在的导火索。在我和 g 公司还在谈薪资阶段,原 b 公司的 hr 莫名其妙告诉我,我的新工作是因为 b 公司的领导和 g 公司的领导在同一职场,帮我推荐了简历才争取来的入职机会,然后告诉我既然找到了新工作,又能立马上班,还要什么赔偿呢,赶紧去新公司上班。当天下午 b 公司的副总还专门致电我,比较威胁式的告诉我,上海的外包圈他都是熟人,意思就好像我如果坚持要赔偿会得罪他,以后面试机会都没有。我还是有点忌惮,因为我和 g 公司已经谈好了薪资,怕他再给搅黄了。但是我思考了一个下午,我从一个 30min 的通勤换成了 2h 的通勤,合同主体从 b 换成了 g ,可能入职以后还会不适应 or 团队 leader 对我不满意试用期裁员,我为什么要放弃应该属于我的权益呢?所以我就礼貌回复了 b 公司的副总。结果呢,下班以后,b 公司负责我们对接工作的经理(dotaer 中的人渣)直接 wx 语音问我"你要 offer 还是要赔偿?你不想要工作就继续闹吧~",我媳妇听完比我还火大,告诉我一定要和他们干到底!(只是很可惜,我最开始没想要纠缠到底,所以大部分语音对话都没有录音,这也导致我后续仲裁和庭审很被动,请大家引以为戒!)
时间线回到到 12 月 1 日,公司给我发电子邮件,内容是通知我去 B 公司总部报到,工作内容待定。因为新工作入职事宜没办法拖太久,我又去咨询了律师 C 和劳动仲裁处的法律顾问,律师 C 告诉我,可以以公司违反我正常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为由(口头解释的意思就是说,我有能力赚 20k ,但公司以没有项目为由只发给我 5k ,影响了我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 B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来在他劳动仲裁又改辩护理由讲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公司非法拖欠工资,但我 12 月份的工资是要到 1 月中旬才发,所以这条理由非常牵强。我个人也没查过劳动法有没有所谓的侵害正常获取劳动报酬权益的内容,这又是我犯的一个错),劳动仲裁处的法律咨询 d 老师告诉我,不要去公司上班,要等公司把我裁员,直接去仲裁,理由是 1 降薪的事实没有产生,2 我如果去了公司报道了,就代表我同意公司的降薪决定,没办法维权。法律咨询 e 老师告诉我,需要每天去 b 公司上班,等 1 月中旬实发了 12 月工资,确定了降薪事实再维权,但是他也不保证我的劳动合同上面的内容有多大的几率仲裁成功,另外他也没告诉我如果这样处理,我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时信息太多脑子短路,也没想到追问一下,误以为要等仲裁以后才算解除劳动合同。
三个选择摆在我面前,同时因为 e 的方案等待期太久(当时的情况是我哪怕 12 月就申请仲裁,浦东的劳动仲裁案件也要排队到 23 年五六月份),我暂时听从了 d 的方案,拒绝去 b 公司总部报到。同时在 12 月 2 号和 3 号,b 公司 hr 每天一封邮件催促我回公司上班,否则以连续旷工超过 3 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根据 d 的指导,分别回复邮件,内容是目前公司的安排已经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内容,我本人无法接受,在公司提供合理方案之前,我拒绝回公司报报到。
但是 12 月 3 号以后公司就没有任何通知了,拖到 12 月 15 号,b 公司迟迟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新公司的入职我也没办法继续拖太久,尤其是当时 g 公司 hr 告诉我只要解除劳动合同,没拿到离职证明也可以先入职上班,等 b 公司退工完成,马上帮我办理入职,于是我听从律师 c 的意见,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在 EMS 显示签收以后,我询问公司 hr ,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异议,什么时候给我开具离职证明,公司 hr 以疫情严重,所有员工都在居家办公没办法处理为由拒绝处理离职事宜。等过了周末我继续询问,hr 仍然说还在居家办公,然后我去公司了一趟,发现她就在公司,要求她 5 日之内给我办理退工手续,hr 告知按法律规定,15 日内给我办理离职流程(我录音留证)
但在 12 月 16 号后面那个周末,发生了戏剧性反转,我考虑到要上班,就把仲裁事宜代理给了律师 c ,并支付了代理费。然后 16 号后的周一,新公司 g 的 hr 告诉我,如果没拿到离职证明,无法帮我办理入职!事情一下就僵住了。
接着我去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不予办理离职证明事宜,劳动监察大队告知我,我 12 月 15 号发起的离职,需要等到 1 月 15 号才算离职生效,离职生效 15 天以后公司仍然不提供离职证明的,我再投诉他们才能受理,就是说我要等到 2 月 1 号,那新工作无法入职,旧工作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我就只能在家等。中间也去社区办事处咨询,最后在 1 月 10 号,社区办事处查到 b 公司已经给我办理了网上退工,我马上和 g 公司 hr 沟通,但是她仍然告诉我需要拿到离职证明才能办理入职。
等到 2 月 1 号,我在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被受理,然后工作人员告知我处理期限是 2-6 个月?(具体时间忘了,但是我清楚记得不超过 60 天不允许催,前台受理人员不会告诉你怎么联系经办人员)。
2 月中下旬劳动仲裁前的调解,公司给的方案是赔偿 2 个月薪资。律师 c 告诉我仲裁结果乐观的话,离职赔偿 n+1 是 3 个月工资加上公司一直没有办理离职证明的赔偿,一共是 5 个月薪资,差距有点大,最终调解失败,等待开庭。
当时的状态就是等待劳动监察大队帮我要离职证明,等待劳动仲裁开庭,中间我也一直想找一个不需要离职证明的工作,但是今年行情特别差,所以也没找到合适的。5 月份的时候,我听说可以举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进行投诉,于是反馈情况并得到受理,社保中心的人把我和公司负责人叫到同一个办公室,在官方录像的见证下,社保的工作人员帮我算了公司应该按多少的工资标准给我缴纳社保,要求公司给我补缴(方案是 21 年的社保按照 20 年我在该公司的平均月薪标准缴纳,22 年按照 21 年的标准缴纳,我觉得需要特别提一点的是,我 20 年 10 月中下旬入职的 b 公司,因为每个月工资是第二个月发放,21 年 12 月工资计入 22 年,所以我 21 年的平均工资是 10 月半个月+11 月工资/2 ,相当于 21 年社保的缴纳标准只有我月薪的 75%左右,这点我觉得不合理,但是社保工作人员告诉我规定就是如此。另外当时我入职是在 10 月中下旬,公司还特别鸡贼在合同里面写明不给我缴纳 10 月社保,也被社保中心抓出来要求补缴。)
但是上海疫情期间出台的政策是,公司可以延迟缴纳社保的钱,最晚是到今年年底,所以到现在公司仍然没给我补缴社保。同时有一点我也觉得值得提一点,之前我以为我一直是农业户口,然后农村户口公司是可以不缴纳公积金的,即便缴纳了,交多少公积金管理处的人都不管,都不算违法。但是我后来偶然得知,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户口类型都变成居民户口了,农村户口好像是政府专门核定区域才会有(不确定,请以最新户口本为准)。而我的户口类型在 16 年甚至之前已经变成了居民户口,居民户口和城镇户口享受同样的公积金待遇,就是公司需要按照我真实收入帮我补缴,但是要等到社保补缴事宜处理完,拿着社保处理结果,他们按那个标准要求公司补缴(所以 b 公司帮我们工资足额缴税也让我在证明我的真实工资这里比较占优势,因为以前我也碰到过有公司把工资分两份发的避税操作,这其实对个人维权并不友好)
今年 4 月初,在我多次催促下,劳动监察大队帮我要到了离职证明,并签署了撤诉单。接着就是劳动仲裁开庭,庭上双方互相举证不多说了,最终的结果让我失望至极。我的诉求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n+1 ,仲裁结果是我的理由不充分,因为降薪事实尚未发生。第二部分是公司延迟开具离职证明的赔偿,仲裁结果是公司在 1 月 10 号左右已经帮我办理了退工手续,社保已移出,我符合入职其他公司的标准,我提供的和新公司的 hr 聊天记录和新公司发的 offer 电子邮件,被判定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真伪,所以最终按照上海失业金标准 2200 (具体数值我忘了),补偿给我从 1 月 1 号到 10 号的赔偿金一共 700 元左右.
这个结果离了大谱,所以我选择了上诉。
9 月份庭前调解,调解老师告诉我的方案是帮我争取 3w 元的赔偿,我勉强接受(其实拖到现在我只想说累了毁灭吧),但公司公司反而不接受,所以调解失败。10 月上旬,负责本案的法官,电话联系我劝我继续调解,她意思是案宗她看完觉得形势对我很不利,而且她说诉讼结果会上网,对我后续工作背调不利。她告诉我的方案是 1 到 2w 的赔偿,我考虑了一下,既然都等了快一年,为了这点钱,不如还是追求个正式的结果吧,没有接受这个方案,同时公司提供的方案是超过 1w 不接受调解,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等待开庭了。
在和法官沟通的过程中,她有一点和仲裁员的态度不一样的是,她承认了公司在 4 月初才给我开具离职证明确实给我造成了损失,但是她也倾向于按照上海失业保险标准赔偿。
目前我在和律师 c 的沟通后,觉得现在第一部分的诉求,关于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可能机会已经不大了,仲裁员和法官都不支持我,第二部分的延迟开具离职证明的赔偿,要争取按照新公司的工资标准赔付。最起码要按照一个行业标准赔付。
我在知乎上看到了很多延迟开具离职证明造成损失的开庭结果,大都是按照新 offer 的标准或者降一点的标准赔付,你们也可以搜搜,都有具体的案宗号。不过有一个问题是 g 公司的 hr 拒绝进一步帮我提供聊天记录真实性的证明(我和她沟通的想法是让她拍一张她和公司劳动合同的照片发给我),所以也有点棘手。但是我后来发现当时新公司给我发的 offer 邮件里面的联系人和电话,微信搜索手机号,就是她的微信号,同时我的 offer 里面有上传个人资料的链接等等,也很难造假,我不确定把这些细节解释给法官听,她能不能承认我提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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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在中国劳动者维权成本真的太高了,去年这个时间节点接到裁员通知,一眨眼就一年了。中间问了无数律师,社保工作人员,到处跑着填表格,出庭。然后作为仲裁员,在劳动监察大队明确有部门处理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事宜的情况下能说出没有离职证明不影响入职的话,而且以此做出判决结果,我也感觉挺离谱。没上过法庭,但是我真的希望像外国影视剧那样,有一个陪审团,我就想问问陪审团,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公司降薪逼我离职,公司恶意不开具离职证明,搅黄我工作,这么明显的事,为什么就没有一个正常的判决呢?
再往前想 17 年一周能接 20 多个面试,我偏偏选择了入职一家外包公司,从此跌入深渊,本来就是半路出家,硬生生把自己职业生涯干没了。
一个好消息是,停职待业一年以后,几年前供职的外包公司的甲方领导把我拉去新公司上班(缘分呐)(希望他不要看到这个帖子,看到了也不要介意我的过去 --!)。一个坏消息是,合同还是和外包签(笑死)。然后呢,现在外包公司也进化了,现在连待岗协议都有了,明确规定了没项目时薪资 3k(比上海最低社保标准还低,啧啧),还进化出了签单列表,要求你签字保证所有各种不平等条约都已经阅读并收到签字(做个人吧!)。
背着房贷和房租,闲职一年,从惊慌失措到彷徨,再到被生活硬生生磨出一点赚钱路子,真的很感谢我的老婆,从头到尾都在支持我,支持我诉讼,给我时间让我找方向,不嫌弃我是个不能赚钱的废柴。末法时代,没资格躺平,早点想好如果不能码代码了,能做些什么,并早点付诸行动,比被动接收裁员通知好很多(虽然我在离职之前也没做到),但真的很多事付诸行动了,会发现其实门槛还没学一门新语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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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是在外包公司,可能某一天就碰到了和我一样的情况,项目缩减人员,被裁员,被以没有项目为由待岗降薪,那么我的建议如下:
1.在不能录音的情况下,拒绝沟通,哪怕买个录音笔,敞开了明着录音都可以,一定要录音保留证据
2.收集所有能收集的证据,办公记录,考勤等等,证据等到用时方嫌少
3.到了待岗日期,正常去外包公司报到,但是要表达自己对降薪的反对并保留证据,耐心等到下一次发工资体现了公司降薪的事实,第二天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 38 条第二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4.律师并不和你的利益是相同的,他的目的是代理费,你输赢都无所谓的。所以哪怕你找了代理律师,也要自己多做功课。
最后,除非做好了终结职业生涯的打算,不要去外包,不要去外包,不要去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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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条回复
israinbow
2023-11-03 23:06:07 +08:00
加油啊, 橄榄这些黑心企业.
512357301
2023-11-03 23:15:25 +08:00
看到一多半,拉到最底下把最后半段看完了。
简单来说,同情你。
入职外包本身就有风险,但是入职自有坑位太少,工资也给的不高。两难。。。
不平等条约既然亲自签了,后果确实得自己承担了,维权成本太高了。
所有一切的开端其实是压根不该入职,更不能签这样的不平等条约。
站在外包来说,没项目,他们白白发工资,他们肯定也不愿意。所以他们想通过各种方式止损止损再止损。。。
1311317
2023-11-03 23:17:05 +08:00
国企央企里面花式裁员,直接把人逼走,根本不给申诉的机会。
chengsitom
2023-11-03 23:31:20 +08:00
@512357301 外包公司赚钱笑哈哈,没项目了员工死个妈?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外包公司的效益太好了,有点人脉就能开外包公司捡钱。如果外包公司成本上去了,甲方还会选择招外包吗?
现在好了呀,外包企业遍地开花。
chengsitom
2023-11-03 23:35:56 +08:00
@512357301 另外我的目的也不是来卖惨的,所有选择都是我自己做的,后果我也自己承担了。我只是觉得现在所经历的基本是一个正常的仲裁周期,碰到的也都是仲裁会碰到的情况,甚至还延伸到了诉讼。希望大家以后碰到类似问题了,可以做个参考。
另外,就是我希望有专业人事能再给我一些开庭前资料准备的建议罢了。
Rache1
2023-11-04 01:27:14 +08:00
非专业人士,仅提供自己看法

> 第一部分是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n+1 ,仲裁结果是我的理由不充分,因为降薪事实尚未发生。

迷惑行为,这时候白纸黑字的降薪又不管用了。这里面弯弯绕太多了,你要是接受了,没准就成了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劳动合同。 🫥


> 公司在 1 月 10 号左右已经帮我办理了退工手续,社保已移出,我符合入职其他公司的标准,


入职其他公司需要离职证明,下家需要避免双重用工啊,而且别人明确要求需要离职证明,怎么就符合了。


> 我提供的和新公司的 hr 聊天记录和新公司发的 offer 电子邮件,被判定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真伪,所以最终按照上海失业金标准 2200 (具体数值我忘了),补偿给我从 1 月 1 号到 10 号的赔偿金一共 700 元左右。

这个也离谱,我都有些好奇,那什么算是“真”的?怎么去证明这玩意儿是个真的。

> 她意思是案宗她看完觉得形势对我很不利,而且她说诉讼结果会上网,对我后续工作背调不利

建议忽视,惯用伎俩,而且现在很多地方的文书都又不上网了,裁判文书网上传的文书都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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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以上一切内容不谈,不知道为啥你会一直信任 g 公司的 hr ,可能当局者迷吧,b 公司副总给你打完那个电话之后,你就应该直接把 g 给挂着了,别当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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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被受理,然后工作人员告知我处理期限是 2-6 个月?(具体时间忘了,但是我清楚记得不超过 60 天不允许催,前台受理人员不会告诉你怎么联系经办人员)。

这应该是一个 bug ,如果受理了,那就是 60 天内办结,但是人不受理登记就好了,就给你挂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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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这个进度,应该是才一审,如果愿意耗下去的话,还有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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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积金这个说法,上海这个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还真是让我长见识了,但是其他城市不一定适用。
d94IgFQK17R50xY0
2023-11-04 02:30:55 +08:00
@ chengsitom:由于 10 年没上班了,一直在家 soho ,没有经历过;但是看到您的经历,我非常力挺您坚持下去维护合法的权力和利益。
ReinerShir
2023-11-04 10:50:14 +08:00
@ludesala777 只能表示羡慕,10 年不上班是怎么解决生活费的
lingling47
2023-11-04 11:29:45 +08:00
@ludesala777 好强
83f420984
2023-11-04 13:47:31 +08:00
前职工资问题:

你的前职工作是在一家外包公司。
合同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项目奖金两部分组成,但实际支付存在不一致性。
公司在 Offer 中明确表示薪资为 20,000 元,但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仅为 5,000 元,项目奖金为 15,000 元。
员工手册中规定,如果所在项目不再需要你,只会支付基本工资。
裁员通知:

2022 年 11 月初,公司通知你因项目裁员而需要返回总部待岗,从 2022 年 12 月 1 日开始支付基本工资,同时以电话方式建议你主动寻找新工作。
你感到担忧,因为不清楚在总部会待岗多久或是否有新项目分配。
你在劳动调解处寻求帮助。
解雇和新工作:

你接受了新工作的 offer ,即将入职。
但由于你的前公司迟迟未办理离职,新公司要求你提供离职证明以继续入职。
你试图解除前公司合同,并咨询了律师和劳动调解处。
社保和公积金:

你的前公司在上海为你按照最低标准( 2021 年约为 5,975 元)支付社保,而不是按照实际工资。
公积金也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2021 年约为 2,600 元)的 5%进行缴纳。
劳动争议处理:

你向社区劳动调解处投诉,并与前公司协商解雇方案。
公司提供两种解雇方案,但你拒绝了。
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公司暂未回应。
后续法律行动:

你与律师合作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工资和离职证明问题的仲裁申请。
你的工资诉求包括延迟解雇赔偿和社保、公积金等方面的问题。
法庭调解和法庭程序:

法庭提出了调解方案,但公司拒绝接受。
你继续寻求法庭判决,目前等待开庭。
在法庭上,你的主要诉求包括延迟解雇赔偿和社保、公积金等问题。
重要证据:

你试图提供证据来证明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标准支付赔偿,包括新公司的 offer 和聊天记录。
你也提到了对社保和公积金的问题的关切。
d94IgFQK17R50xY0
2023-11-04 14:53:29 +08:00
@ReinerShir lingling47 : 生活节俭,在家接活。
chengsitom
2023-11-04 15:31:19 +08:00
chensuixiang
2023-11-05 00:05:31 +08:00
说句上升主题的话吧。其实我觉得按照当年毛爷爷创建的 zg 特色社会主义来说,理论上不太应该出现人员外包(项目外包可能不算吧)这种阶级差距如此明显、阶级压迫如此明显的事物吧。或者说,只允许在有限范围内出现,而不是现在遍地开花。唉,一想到这,总觉得就是姓 zi ,不姓 she 。傻子都看得出就是新时代的农民地主(很明显的阶级差距,很明显的带有剥削属性,既要你产出又不肯给你福利,最好能随便丢弃你)正常市场经济没人自愿选外包的,都是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选择外包。财富一增长,就会出现各种利益者,自然就开始 369 等,大家都默认有 369 等了,就没见过平等的对话(比如外包公司,利用各种信息差漏洞搞你,采取这种不平等对话,很明显就是来从你这攫取利益。TM 的合同带着明显的坑,就是故意不提醒你,全靠打工人自己学习来闭坑。就好似那些骗老人钱的骗子一样,伪装高级了,就开始利用合同来骗你了,出事了就说,啊啊你自己看合同啊,你不看怪谁呢。够恶心的,本质就是新时代的土匪,换种方式掠夺财富)

所谓大国崛起,总是埋葬农民与工人。强者更强,制定更利于强者的规则;弱者都没说话的份。
zb1141920796
2023-11-06 10:01:09 +08:00
@chensuixiang 是的啊,就是新时代的农民地主罢了,看似时代进步了,最终也逃不过那句话,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qq347891134
2023-11-06 10:57:21 +08:00
梳理一下:
- 本来是打算等审判结果出来再分享,刚好今天整理了一下文字,就发出来给大家看看。同时开庭前我还得准备一下庭审的材料,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畅所欲言,或许也能帮助到我。
- 内容比较多,我会在结尾附上省流版本的个人总结的经验,在外包公司上班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会遇到,所以请你保持耐心,我保证你看完不会觉得浪费了 10 分钟。
- 首先说明下文中的时间,金额和时间及数字都是个大概,非真实和完全正确数字,只是一个大概,关注内容即可。

## 背景

- 我上份工作是一个互联网外包公司,简单来说是和 B 公司签合同,去 A 公司上班。合同上 B 公司就埋了个心眼,写的是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 5k (仅供举例,下文的数字一样),项目奖金 15k ,但是公司发的 offer 邮件包括入职前谈薪资,都是按照 20k 这样告诉你的。
- 然后有一份员工手册,上面写了如果我所在的 A 公司的项目不用我了,公司没有委派到其他项目上时,只发基本工资。这是第二个坑,我对这份员工手册完全没有印象,我也不记得签合同的时候 hr 有让我看过,但是上面确实有我的签名(当然也可能是当时疏忽大意没具体看内容就签了,也可能 hr 只给我了尾页签字,后面再钉在一起),然后这个员工手册只有公司保留了一份,我手里是没有的,这在后面的仲裁中被 B 公司当做证据之一了。
- 在职期间,公司给我们缴纳的社保是按照上海社保最低标准( 2021 年好像是 5975 )的基数缴纳,而没有按照实发工资,公积金是按照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2021 年可能是 2600 )基数的 5%缴纳。
- 当然上面很多情况,很多劳动者和我一样,都清楚很多坑,但是,知道是坑,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饮鸩止渴,火坑也要跳。
- 中间是一段平稳的工作时期,持续了 2 年零一个月。接着就到了裁员时刻了。

## 裁员 2022 年 11 月初

- 去年也就是 2022 年 11 月初,公司 hr 通知我甲方 A 公司因为项目缩减,对我们外包人员裁员,所以从 2022 年 12 月 1 号起,回 B 公司总部待岗,待岗期间工资按照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发放(即 5k ),同时在电话里对我进行了软劝退:不知道什么要待岗多久啦,目前没有项目可以推啦,最好你自己也找找工作吧啦吧啦(天杀的 iPhone ,没有电话录音功能,让我缺失了很多证据,也怪我自己,应该从一开始如果没录音条件下,就拒绝沟通的)。

## 11 月底,社区劳动调解处协调

- 因为这份工作之前,我上上份工作也是外包(真的好巧<手动狗头>),也经历了这样的事,当时在社区劳动调节处(上海有这个部门,我不太清楚其他地区有没有,就是你和公司有纠纷,需要先去他们那边调解,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帮助下,拿了一丁点赔偿草草了事了。但是这次我想多争取一下自己的利益。于是约了几个美团上面的律师电话咨询,问了几个,基本都觉得我这种情况没办法维权,也有支持我的(当然也可能为了代理诉讼费),那我自己也不能坐以待毙,一边开始找工作,一边求助了公司所在街道的劳动调解处。

- 在 11 月底的时候,在社区劳动调解处的协调下,公司提供了如下两种方案:第一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半个月工资;第二种,我从 12 月 1 日起回 b 公司待岗,发基本工资,待岗多久不知道,能不能安排项目,项目离家远近不清楚,我都表达了无法接受。同时我面试成功了另一家公司(又是外包,全是缘分啊),就叫 g 吧,因为甲方比较满意,g 公司 hr 希望我能在 12 月 6 号入职(当时我还没和 B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给我发了 offer 电子邮件。最终在 12 月 1 号 2 号前后,劳动调解处告知我的结果是公司态度没有任何变化,这时候我觉得可能无法如期入职新公司,和 g 公司 hr 告知了有特殊事情需要处理,可能要延后入职时间,g 公司的 hr 也答应了,但还是希望我尽快入职(他们好早点赚人头费)。

## 11 月 30 号,坚持斗争到现在的导火索

- 时间到这里,需要停止一下,因为在 11 月 30 号当天,发生了太多神奇的事,这也是我坚持斗争到现在的导火索。在我和 g 公司还在谈薪资阶段,原 b 公司的 hr 莫名其妙告诉我,我的新工作是因为 b 公司的领导和 g 公司的领导在同一职场,帮我推荐了简历才争取来的入职机会,然后告诉我既然找到了新工作,又能立马上班,还要什么赔偿呢,赶紧去新公司上班。当天下午 b 公司的副总还专门致电我,比较威胁式的告诉我,上海的外包圈他都是熟人,意思就好像我如果坚持要赔偿会得罪他,以后面试机会都没有。我还是有点忌惮,因为我和 g 公司已经谈好了薪资,怕他再给搅黄了。但是我思考了一个下午,我从一个 30min 的通勤换成了 2h 的通勤,合同主体从 b 换成了 g ,可能入职以后还会不适应 or 团队 leader 对我不满意试用期裁员,我为什么要放弃应该属于我的权益呢?所以我就礼貌回复了 b 公司的副总。结果呢,下班以后,b 公司负责我们对接工作的经理(dotaer 中的人渣)直接 wx 语音问我"你要 offer 还是要赔偿?你不想要工作就继续闹吧~",我媳妇听完比我还火大,告诉我一定要和他们干到底!(只是很可惜,我最开始没想要纠缠到底,所以大部分语音对话都没有录音,这也导致我后续仲裁和庭审很被动,请大家引以为戒!)

## 12 月 咨询律师仲裁问题

- 时间线回到到 12 月 1 日,公司给我发电子邮件,内容是通知我去 B 公司总部报到,工作内容待定。因为新工作入职事宜没办法拖太久,我又去咨询了律师 C 和劳动仲裁处的法律顾问,律师 C 告诉我,可以以公司违反我正常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为由(口头解释的意思就是说,我有能力赚 20k ,但公司以没有项目为由只发给我 5k ,影响了我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 B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来在他劳动仲裁又改辩护理由讲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公司非法拖欠工资,但我 12 月份的工资是要到 1 月中旬才发,所以这条理由非常牵强。我个人也没查过劳动法有没有所谓的侵害正常获取劳动报酬权益的内容,这又是我犯的一个错),劳动仲裁处的法律咨询 d 老师告诉我,不要去公司上班,要等公司把我裁员,直接去仲裁,理由是 1 降薪的事实没有产生,2 我如果去了公司报道了,就代表我同意公司的降薪决定,没办法维权。法律咨询 e 老师告诉我,需要每天去 b 公司上班,等 1 月中旬实发了 12 月工资,确定了降薪事实再维权,但是他也不保证我的劳动合同上面的内容有多大的几率仲裁成功,另外他也没告诉我如果这样处理,我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时信息太多脑子短路,也没想到追问一下,误以为要等仲裁以后才算解除劳动合同。
- 三个选择摆在我面前,同时因为 e 的方案等待期太久(当时的情况是我哪怕 12 月就申请仲裁,浦东的劳动仲裁案件也要排队到 23 年五六月份),我暂时听从了 d 的方案,拒绝去 b 公司总部报到。同时在 12 月 2 号和 3 号,b 公司 hr 每天一封邮件催促我回公司上班,否则以连续旷工超过 3 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根据 d 的指导,分别回复邮件,内容是目前公司的安排已经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内容,我本人无法接受,在公司提供合理方案之前,我拒绝回公司报报到。
- 但是 12 月 3 号以后公司就没有任何通知了,拖到 12 月 15 号,b 公司迟迟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新公司的入职我也没办法继续拖太久,尤其是当时 g 公司 hr 告诉我只要解除劳动合同,没拿到离职证明也可以先入职上班,等 b 公司退工完成,马上帮我办理入职,于是我听从律师 c 的意见,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在 EMS 显示签收以后,我询问公司 hr ,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异议,什么时候给我开具离职证明,公司 hr 以疫情严重,所有员工都在居家办公没办法处理为由拒绝处理离职事宜。等过了周末我继续询问,hr 仍然说还在居家办公,然后我去公司了一趟,发现她就在公司,要求她 5 日之内给我办理退工手续,hr 告知按法律规定,15 日内给我办理离职流程(我录音留证)。

## 12 月- 2 月 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仲裁

- 但在 12 月 16 号后面那个周末,发生了戏剧性反转,我考虑到要上班,就把仲裁事宜代理给了律师 c ,并支付了代理费。然后 16 号后的周一,新公司 g 的 hr 告诉我,如果没拿到离职证明,无法帮我办理入职!事情一下就僵住了。
接着我去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不予办理离职证明事宜,劳动监察大队告知我,我 12 月 15 号发起的离职,需要等到 1 月 15 号才算离职生效,离职生效 15 天以后公司仍然不提供离职证明的,我再投诉他们才能受理,就是说我要等到 2 月 1 号,那新工作无法入职,旧工作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我就只能在家等。中间也去社区办事处咨询,最后在 1 月 10 号,社区办事处查到 b 公司已经给我办理了网上退工,我马上和 g 公司 hr 沟通,但是她仍然告诉我需要拿到离职证明才能办理入职。
- 等到 2 月 1 号,我在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被受理,然后工作人员告知我处理期限是 2-6 个月?(具体时间忘了,但是我清楚记得不超过 60 天不允许催,前台受理人员不会告诉你怎么联系经办人员)。
- 2 月中下旬劳动仲裁前的调解,公司给的方案是赔偿 2 个月薪资。律师 c 告诉我仲裁结果乐观的话,离职赔偿 n+1 是 3 个月工资加上公司一直没有办理离职证明的赔偿,一共是 5 个月薪资,差距有点大,最终调解失败,等待开庭。
- 当时的状态就是等待劳动监察大队帮我要离职证明,等待劳动仲裁开庭,中间我也一直想找一个不需要离职证明的工作,但是今年行情特别差,所以也没找到合适的。

## 4 月 仲裁结果

- 今年 4 月初,在我多次催促下,劳动监察大队帮我要到了离职证明,并签署了撤诉单。接着就是劳动仲裁开庭,庭上双方互相举证不多说了,最终的结果让我失望至极。我的诉求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n+1 ,仲裁结果是我的理由不充分,因为降薪事实尚未发生。第二部分是公司延迟开具离职证明的赔偿,仲裁结果是公司在 1 月 10 号左右已经帮我办理了退工手续,社保已移出,我符合入职其他公司的标准,我提供的和新公司的 hr 聊天记录和新公司发的 offer 电子邮件,被判定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真伪,所以最终按照上海失业金标准 2200 (具体数值我忘了),补偿给我从 1 月 1 号到 10 号的赔偿金一共 700 元左右。
- **这个结果离了大谱,所以我选择了上诉**

## 5 月 举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

- 5 月份的时候,我听说可以举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进行投诉,于是反馈情况并得到受理,社保中心的人把我和公司负责人叫到同一个办公室,在官方录像的见证下,社保的工作人员帮我算了公司应该按多少的工资标准给我缴纳社保,要求公司给我补缴(方案是 21 年的社保按照 20 年我在该公司的平均月薪标准缴纳,22 年按照 21 年的标准缴纳,我觉得需要特别提一点的是,我 20 年 10 月中下旬入职的 b 公司,因为每个月工资是第二个月发放,21 年 12 月工资计入 22 年,所以我 21 年的平均工资是 10 月半个月+11 月工资/2 ,相当于 21 年社保的缴纳标准只有我月薪的 75%左右,这点我觉得不合理,但是社保工作人员告诉我规定就是如此。另外当时我入职是在 10 月中下旬,公司还特别鸡贼在合同里面写明不给我缴纳 10 月社保,也被社保中心抓出来要求补缴。)
- 但是上海疫情期间出台的政策是,公司可以延迟缴纳社保的钱,最晚是到今年年底,所以到现在公司仍然没给我补缴社保。同时有一点我也觉得值得提一点,之前我以为我一直是农业户口,然后农村户口公司是可以不缴纳公积金的,即便缴纳了,交多少公积金管理处的人都不管,都不算违法。但是我后来偶然得知,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户口类型都变成居民户口了,农村户口好像是政府专门核定区域才会有(不确定,请以最新户口本为准)。而我的户口类型在 16 年甚至之前已经变成了居民户口,居民户口和城镇户口享受同样的公积金待遇,就是公司需要按照我真实收入帮我补缴,但是要等到社保补缴事宜处理完,拿着社保处理结果,他们按那个标准要求公司补缴(所以 b 公司帮我们工资足额缴税也让我在证明我的真实工资这里比较占优势,因为以前我也碰到过有公司把工资分两份发的避税操作,这其实对个人维权并不友好)

## 9 月 - 10 月 庭前调解

- 9 月份庭前调解,调解老师告诉我的方案是帮我争取 3w 元的赔偿,我勉强接受(其实拖到现在我只想说累了毁灭吧),但公司公司反而不接受,所以调解失败。
- 10 月上旬,负责本案的法官,电话联系我劝我继续调解,她意思是案宗她看完觉得形势对我很不利,而且她说诉讼结果会上网,对我后续工作背调不利。她告诉我的方案是 1 到 2w 的赔偿,我考虑了一下,既然都等了快一年,为了这点钱,不如还是追求个正式的结果吧,没有接受这个方案,同时公司提供的方案是超过 1w 不接受调解,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等待开庭了。 在和法官沟通的过程中,她有一点和仲裁员的态度不一样的是,她承认了公司在 4 月初才给我开具离职证明确实给我造成了损失,但是她也倾向于按照上海失业保险标准赔偿。
- 目前我在和律师 c 的沟通后,觉得现在第一部分的诉求,关于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可能机会已经不大了,仲裁员和法官都不支持我,第二部分的延迟开具离职证明的赔偿,要争取按照新公司的工资标准赔付。最起码要按照一个行业标准赔付。
- 我在知乎上看到了很多延迟开具离职证明造成损失的开庭结果,大都是按照新 offer 的标准或者降一点的标准赔付,你们也可以搜搜,都有具体的案宗号。不过有一个问题是 g 公司的 hr 拒绝进一步帮我提供聊天记录真实性的证明(我和她沟通的想法是让她拍一张她和公司劳动合同的照片发给我),所以也有点棘手。但是我后来发现当时新公司给我发的 offer 邮件里面的联系人和电话,微信搜索手机号,就是她的微信号,同时我的 offer 里面有上传个人资料的链接等等,也很难造假,我不确定把这些细节解释给法官听,她能不能承认我提供的证据。

## 个人感悟

- 不得不说,在中国劳动者维权成本真的太高了,去年这个时间节点接到裁员通知,一眨眼就一年了。中间问了无数律师,社保工作人员,到处跑着填表格,出庭。然后作为仲裁员,在劳动监察大队明确有部门处理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事宜的情况下能说出没有离职证明不影响入职的话,而且以此做出判决结果,我也感觉挺离谱。没上过法庭,但是我真的希望像外国影视剧那样,有一个陪审团,我就想问问陪审团,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公司降薪逼我离职,公司恶意不开具离职证明,搅黄我工作,这么明显的事,为什么就没有一个正常的判决呢?
- 再往前想 17 年一周能接 20 多个面试,我偏偏选择了入职一家外包公司,从此跌入深渊,本来就是半路出家,硬生生把自己职业生涯干没了。
- 一个好消息是,停职待业一年以后,几年前供职的外包公司的甲方领导把我拉去新公司上班(缘分呐)(希望他不要看到这个帖子,看到了也不要介意我的过去 --!)。一个坏消息是,合同还是和外包签(笑死)。然后呢,现在外包公司也进化了,现在连待岗协议都有了,明确规定了没项目时薪资 3k(比上海最低社保标准还低,啧啧),还进化出了签单列表,要求你签字保证所有各种不平等条约都已经阅读并收到签字(做个人吧!)。
- 背着房贷和房租,闲职一年,从惊慌失措到彷徨,再到被生活硬生生磨出一点赚钱路子,真的很感谢我的老婆,从头到尾都在支持我,支持我诉讼,给我时间让我找方向,不嫌弃我是个不能赚钱的废柴。末法时代,没资格躺平,早点想好如果不能码代码了,能做些什么,并早点付诸行动,比被动接收裁员通知好很多(虽然我在离职之前也没做到),但真的很多事付诸行动了,会发现其实门槛还没学一门新语言高~ ### 省流
- 如果你也是在外包公司,可能某一天就碰到了和我一样的情况,项目缩减人员,被裁员,被以没有项目为由待岗降薪,那么我的建议如下:
- 1.在不能录音的情况下,拒绝沟通,哪怕买个录音笔,敞开了明着录音都可以,一定要录音保留证据
- 2.收集所有能收集的证据,办公记录,考勤等等,证据等到用时方嫌少
- 3.到了待岗日期,正常去外包公司报到,但是要表达自己对降薪的反对并保留证据,耐心等到下一次发工资体现了公司降薪的事实,第二天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 38 条第二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 4.律师并不和你的利益是相同的,他的目的是代理费,你输赢都无所谓的。所以哪怕你找了代理律师,也要自己多做功课。
- 最后,除非做好了终结职业生涯的打算,不要去外包,不要去外包,不要去外包。
492
2023-11-06 11:52:28 +08:00
是这样的,我也经历过几次劳动仲裁。我对这东西的看法就是,只要你有劳动仲裁的想法,你就不要申请调解流程。监察调解就是和稀泥,除了消耗你的心智,一点用都没有。你试想,如果你的诉求,企业能答应。你还至于能来到监察调解吗?所以直接仲裁就得了。

另外我对仲裁的看法就是全凭运气,仲裁员的水平良莠不齐。1000 个仲裁员真能给你审出 1000 个结果。我之前在仲裁的时候查过很多资料,部分地区有仲裁文书公开的我也看过不少。仲裁员与仲裁员不同,地方跟地方的也不同。现在属实是打着 she 的名号做 zi 的事。

而这最让我感到恶心的事就是,企业可以跟你耗跟你劳动仲裁。因为企业输了,也只是将应得的给你。那企业赢了呢?血赚啊。所以对企业来讲违法简直 0 成本?既然这样,那企业为什么要老老实实遵守劳动法?就恶心你你能怎么样?

您能咋滴?

加油吧!支持你!
chengsitom
2023-11-06 14:55:32 +08:00
@492 太对了,这一年来我个人耗费了大量的精力花时间,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只是安排 hr 在正常的工作日出外勤而已。
htxy1985
2023-11-07 10:56:29 +08:00
op 加油,我也跟你情况差不多,等立案中。大部分人遇到不公都选择了息事宁人,不浪费精力。但还是有像你我这样依然对法律正义报有最后希望的人,只是希望这样的人不要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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