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公司裁人,一开始对我们说没有补偿,和我们谈话,让我们一周后走,后面过了几天,看到我们做好了仲裁的准备 (我们当时进去谈话都录音了),又找我们谈话,说申请到了补偿,和我们谈补偿金额,说月底走就 N+1 ,待到下个月走就给 N ,我们当时欣然接受,然后算金额,人事和我们说 N 的补偿金要按税前工资算,但是得扣除五险一金,说隔壁团队也是这么补偿的,我们一听他说隔壁也是这么算的,当时就签字按了手印,后面打听到的隔壁团队的补偿是按(offer 上的月工资+年终奖)/12 来计算的,就是包含五险一金的算法,我们后面又去找人事谈,人事说已经按过手印了,这个事已经定局了,签的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当时保存了和人事对话的录音,里面有记录我对扣除五险一金的质疑,和他宣称的劳动法也是这么算的证据,想问下经验丰富的老哥们,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能翻案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字后发现金额计算有问题,再去仲裁,会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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