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写代码的风格一直是:
1. 先把需求按照小块进行拆解
2. 然后再一个一个完成小块,测试完一小块再小一小块
3. 最后把各个小块给合并起来
但最近我了解到公司里几个大牛的写代码风格是这样的:
1. 先把需求按照小块进行拆解
2. 然后开始把每个模块的功能都进行实现
3. 然后把每个模块的功能结合起来
4. 最后再集中测试,按功能整个大的粒度进行测试。
给我的感觉就是:
我写代码是在造一个一个组件,最后把每个完好的组件给拼装起来。
然而后者写代码是画一幅画,先把轮廓给画出来,然后再画细节。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