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人驾驶处罚成难题?默认规则看“车辆控制权”
如果是一辆由驾驶员正常驾驶的汽车实线变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 200 元,扣 3 分,罚款和扣分的对象都是驾驶员。那么无人驾驶汽车违章后该如何判定责任?
长安汽车研究总院总工程师黎予生表示,当前业内默认规则是“按照车辆控制权来界定”。无人驾驶有很多种分级标准,按照 SAE (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在一级、二级情况下出了事故由驾驶员负责,因为驾驶员需要全程关注。即使到了三级,无人驾驶系统控制方向盘,但也要求驾驶员全程关注,当前车企的无人驾驶汽车都会在说明书上标明。如果是完全无人驾驶状态下出现违章或事故,则涉及技术问题,生产厂家要负责任。百度无人驾驶汽车实线变道不打灯问题,或涉及车辆系统对路况的判断错误。据悉,此次李彦宏乘坐的无人驾驶汽车基于最新推出的 Apollo 技术,由百度和博世一起开发,汽车会自动识别路上障碍。
记者采访了一位北京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当前针对无人驾驶车辆违章,并无法规可依。而且当前无人驾驶车辆多登记为企业所有,“按道理是谁开车谁是责任人,若是机器开车,只能暂时认定由坐在驾驶座上的人负责。”
此外,有交管局内部人士称,现行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但早在 2015 年,百度无人驾驶汽车就已首次在五环测试,至于此次是否经过审批,目前尚不得而知。
## 无人驾驶分级标准影响相关法规制定
以欧美地区为例,NHTSA (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SAE (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ERTRAC (欧洲道路交通研究咨询委员会)分别对无人驾驶进行了分级定义,也成了欧美等各国研究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法规的依据。我国国内车企基本采用美国的 SAE 标准为无人驾驶汽车分级,即:
一级为“驾驶支援”,主要还是靠人类来操控;
二级为“部分自动化”,系统可以进行自动跟车和定速巡航、车道偏离辅助等,其他驾驶动作依然靠人来进行;
三级为“有条件自动化”,由无人驾驶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根据系统请求,人类驾驶者提供适当的应答;
四级为“高度自动化”,无人驾驶系统完成所有驾驶操作,即便人类驾驶者不对系统请求进行应答,系统在限定范围内进行行驶判断;
五级则是完全自动化,可以在任何环境下无人驾驶。
## 无人驾驶车上路需审批,驾驶员要有特殊“驾驶证”
记者从相关车企业获悉,国内现行的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但如果是企业为了测试所需,可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审批。记者从曾经在国内进行过多次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测试的长安汽车获悉,当前无人驾驶汽车仍然需要配备驾驶员,且这个驾驶员需要有专门的“自动驾驶汽车”驾驶证。
记者留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 年公布,2007 年与 2011 年两次修订,暂时还没有把无人驾驶的问题纳入考虑,相关的配套法律体系也是如此。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王笑京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已经远远跟不上科技的发展,无人驾驶面对的法律缺失,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
中国从 2016 年已经开展了对于无人驾驶问题的法律研究。记者留意到,去年 6 月,中国汽车行业监管机构曾表示,将联合公安部制定规范有关无人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的法律法规,法规发布前禁止车企在高速路上开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今年 6 月 13 日,工信部网站已经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征求<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2017 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目前已经初步确立了不少意见。
(原题《无人驾驶违章 该罚李彦宏吗?》)
https://m.thepaper.cn/kuaibao_detail.jsp?contid=172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