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在一楼花园贴里,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业主怎么在有些人眼中成了红眼病人?

3 天前
 euph

只要你合理合法合规,你在自己地里挖鱼塘修泳池我都管不着,问题是你动地方我出了钱的。

我出了钱买了一个小区的楼盘,不仅购买了这个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号这个水泥壳子,还包括如绿化、道路等共有区域,不是说你把你院子修到我房间里面我才能觉得你侵犯了我权益,这个东西该是谁的就应该是谁的,法律规定了,公共区域就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我买了楼盘又放弃使用权,那我买个屁,一楼的总觉得自己花了比其他人多的钱买的,理应霸占这个花园的地方来圈起来自己建,说白了,这个地方开发商就没资格卖,更没资格送。一楼本来就采光不行又潮湿,本应该低价出售,被黑心开发商包装一个所谓的花园就高价入了,那是你和开发商的事儿。

那些一楼的业主可以想一想,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是不是单独把你们一楼的叫一起说有赠送花园让签单独的补充协议,其他业主就直接打包让大家赶紧签,根本不提花园的事情。我所知道的这种有争议花园的,大多数业主交房的时候都不知道的,等到一楼开始动工了才知道有花园这事儿。

一个小小的花园也是一个缩影,既得利益者拼命合法化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利益受损的其他大多数又很难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真正获利大头开发商却置身事外。

我国违法成本太低了,维权成本高得离谱,而且也没有集体诉讼这一说,只能通过业委会。最后就算处理,大不了就是拆了而已。根本就没有惩罚性处罚。

反正我想不通,我们共有的地方被少数人圈起来霸占了,而自己莫名其妙就放弃了使用权,咋就成了眼红别人的人,那他万一打印错误,把放弃公共区域写成了放弃套内区域,我是不是还不能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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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88975
3 天前
"一楼的总觉得自己花了比其他人多的钱买的"

人家确实多花了钱, 就是买的这个区域, 如果你觉得不合适, 你们可以自掏腰包把这部分钱补给 1 楼业主, 让他不准建, 我举双手赞成.

别人家物业允许了, 开发商允许了, 城管也允许了, 人家开建了, 你们开始"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人不是自掏腰包多花了钱买的一楼?人家没有利益需要维护?
Duanye7X24
3 天前
因为这些人买了 1 楼都会这么干,也认为是合理合法的
不知道这些人买的高层是否也会认可 1 楼这么干
哈哈哈哈
现实就是人都是利己的:自己是 1 楼,必须搞花园,自己是高层,1 楼必须不能弄花园
weixind
3 天前
合同都说了使用权归一楼。要是觉得合同违法就去起诉开发商退房,人家多花了钱的。

凭啥阻止一楼的使用权。你又不是执法机关,不讲道理。
0ranger
3 天前
原文(所有人)合同都写了放弃花园使用权,这么弄有什么问题? https://zhuanlan.zhihu.com/p/426780282?utm_psn=1839371662996410368
Goooooos
3 天前
合法权益属于原贴的 OP
weixind
3 天前
还有就是你们高层本来就进不去这个区域,能做的就是看看,人家花园修的挺漂亮的。对你们也没啥害处,这不是眼红是啥。
bjy1
3 天前
网上大家骂骂咧咧,签合同的时候又是签字,又是按手印,头也不抬
bruce0
3 天前
@weixind 支持你的说法, 开发商把使用权卖给了 1 楼, 如果高层的人觉得使用权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那么你们应该去起诉开发商, 他把你们的使用权给卖了, 而不是去为难买到使用权的人
k9982874
3 天前
如果相关执法部门确认了归属那就是一楼的,可以去更高一级执法机关申诉,撤销原有归属。
这和一群人投票平分马云资产一个意思,不是人多就有用的
hokori
3 天前
人家业主和物业达成的协议你找人家业主干嘛,你应该去找物业为什么把你花钱买的公共区域卖给某个业主,不是叫嚣着去围堵一楼业主,那个业主完全在合同范围内.
icaolei
3 天前
你觉得开发商不该卖或送,你可以拿着合同去起诉开发商。这叫维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去阻挠按照合同和协议做的一楼业主。
iOCZS
3 天前
坏就坏在别人会路过,所以你有所有权,但是没有独占的使用权,就会带来麻烦
dudubaba
3 天前
人都是自私的,说白了就是眼红,我敢说只要是楼上的人买了一楼带有使用权的花园,百分百会改造。
总结就是人性如此。
chenyu8674
3 天前
十年前我可能还喷一下那个 LZ ,现在坚决支持他维护自己哪怕可能并不合法的权益

偷奸耍滑享利益,循规蹈矩是傻逼,小到交通大到营商,这类例子这些年越来越多了

说到底问题的根源也是违规把无权处置的绿地通过合同卖给一层的开发商,一群正义侠对这点只字不提而揪着 LZ 喷就很无脑而下贱
weixind
3 天前
@bruce0 他们高层自己的购房合同里就有放弃花园使用权的条款,自己白纸黑字签了名都不认的。
kaedea
3 天前
我们村前几年土地确权,有个在村里承保了几十年池塘的人,拿着刀推着自家八十多岁的老人去村长家闹事,硬说池塘是他们家的。也是拿了一堆合同出来,也是说自家花了不少钱,别的村民红眼他们家的地。最后还真给他家多分了些宅基地。法盲那是真法盲,但是有用也是真有用。
Jwyt
3 天前
你更是睿智
haython
3 天前
@w88975 物业凭什么允许?开发商凭什么允许?城管凭什么允许?这样的话,我允许你使用天安门广场建一个房子
euph
3 天前
@chenyu8674 是这样的,一楼也是受害者。大家都被开发商坑了而已。但是现在就是这样矛盾被转移了。
foursking
3 天前
首先,你可以去查下相关的判决,开发商没有任何权利要求 “业主签署任何 放弃 xxx 的权利”,这条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参考 18 楼描述的,合同本身就存在违规的情况。开发商能卖楼,但是没有权利卖绿地。且对于使用权的描述,仅仅只是使用土地以上绿植的权利,并不包含对土地进行改建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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