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分为地上和地下,地上是 100/月,地下 230/月;但地下停车库无法电梯直达,且离我家楼栋较远。
根据物业提供的信息:地上停车位已租满,且后续排队有三百多号。地下停车位还有剩余。 物业一直以地上车位租满来劝我租地下车位,从便利性和性价比来考量,我拒绝了这项提议。
由于小区地上停车位比较便宜,导致临近小区和社会车辆都在本小区租用车位。惯用手法就是以租房的名义,随便拟个假的租房合同,拿着业主房产证即可办理(我媳妇堂弟在本地区做房产中介,该方法在其业内非常普遍),在一个房产证下租用两三个车位的情况非常非常普遍。
这就导致业主使用租用车位的权益受到很大影响,虽然也讲究个先来后到,但是这些非业主车辆占用了过多的资源。
就此问题与物业沟通了两三个月没有结果。物业始终不对上述租客现象进行正面回答,却以“随着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一家有两三辆车的有很多...”来搪塞。
按理说物业服务的对象应该优先业主,然后才是租客,现在看是有些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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