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算是设计精良的,举个例子:
上面苹果的 iPhone 广告栏有 3 个触发点,背景、“进一步了解”链接、“购买”链接,多数人可能会、也是错误的实现方法是:
```html
<a style="background: url(iphone.jpg)" href="/1">
<a href="/1">进一步了解</a>
<a href="/2">购买</a>
</a>
```
这样实现的结果是不符合 W3C 规范,因为可聚焦元素不允许嵌套:
苹果用了特殊的方法实现,同时满足了用户、营销和规范要求,大致下面这样:
```html
<div style="background: url(iphone.jpg);">
<a href="/1" style="position: absolute; width: 100%; height: 100%;"></a>
<div>
<a href="/1">进一步了解</a>
<a href="/2">购买</a>
</div>
</div>
```
上面的实现,没有嵌套链接,但是有同样的效果。从工程师的角度,这个设计够精良。
苹果首页还有个特点,点击区域几乎占满了屏幕,用户随便点点都能跳转到新页面。小米也继承了这个说不上好坏的设计,但是苹果的可点击区域不是 button 就是 a 标签,用户能预判接下来是按钮操作还是跳转新页面,小米的页面一律 div 加上点击事件实现链接跳转。
我在小米首页点击,除了导航栏几个链接,别的差不多都是 div ,无法被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