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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um 你说的有道理。在这方面我不知道法律上如何规定,但我相信房东有权因正当理由进入(当然还是得征得房客同意),而房客也不能(或者说不应当)无理拒绝房东的正当诉求。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房东事先联系到我说因为房屋抵押需要公证拍照,我是很乐意配合的。说到这个刚被房东放了一次鸽子,他通过中介联系到我说中午 12 点到 1 点还需要过来让银行工作人员看一下,我同意了。结果等我从公司赶回家中介又电话给我说房东今天不来了……
也许我之前因个人情绪所以有些过度强调,不过我并不是想表述『绝对』隐私权这样的东西。
我愤怒的点仍然在于他在未知会我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诚然他有他的正当理由,但也不能因此无视我的正当权益。同样的我也不能手握鸡毛就无理拒绝房东的正当诉求。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房东已经尽了联系的义务而未成功,但为何这次他又能成功联系到我了?不做任何假设和推论,从事实上来说我留给中介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房东也能正常联系中介,不论这件事传达途中出现什么问题,也都不是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