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和陌陌盗取创意拍摄广告片

2014-11-30 12:37:20 +08:00
 F2Sky
大意是优酷的制片人联系一个气球拍摄团队,各种诱骗说帮他们拍记录短片,套取到制作方法和技术后,自行制作了短片,而将联系好的气球拍摄团队晾在一边。

其实,在国内这种事情很常见。越是流氓的人(公司),越是活得滋润。至于哪些人哪些公司你们懂的。他们利用自己的平台优势,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创意、版权,而过后几乎不会有任何负担,哪怕是羞耻和指责。

之所以发出来,是希望这样的人和公司应该被鄙视。这样才能降低自己(公司)的东西被流氓窃取的概率——虽然这种降低的可能性还很小。

内容见微信页面: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xNTQxMA==&mid=202185703&idx=1&sn=860cbbdbd773d050e906c842be611956&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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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条回复
binux
2014-11-30 14:42:19 +08:00
@chairuosen 这是LZ描述的:大意是优酷的制片人联系一个气球拍摄团队,各种诱骗说帮他们拍记录短片,套取到制作方法和技术后,自行制作了短片,而将联系好的气球拍摄团队晾在一边。
我有强调整件事吗?我是回的是 LZ 吧。
@imn1 我也不知道原作是 他们拍摄地球的过程 的短片;还就是拍摄到的地球的照片。但是就《少》文描述看,我认为是后者。字幕翻译已有定论。
xoxo
2014-11-30 14:46:01 +08:00
优酷根本没拍到地球,照片素材来自niko.
否则为何优酷的片中未将找到气球时拿相机、取影片部分进行写实?
binux
2014-11-30 14:46:18 +08:00
@wsph123 这个事件本身传播力已经大于他们那1w(?)块报酬了吧,这个结果对他们来说也不难吧。。
chairuosen
2014-11-30 14:49:07 +08:00
@binux OK,明白你的意思了
wsph123
2014-11-30 14:52:53 +08:00
@binux 这是题外话,而且 我觉得对于名气和钱之外应该还有点其他追求吧?
wsph123
2014-11-30 14:54:55 +08:00
@binux 这件事的重点应该是在 你所说的“最多不道德”上
faintcat
2014-11-30 14:58:55 +08:00
优酷真缺那6000.00元啊……
jay_chiu
2014-11-30 15:04:31 +08:00
我能做的就是帮忙转发,转发zhi!
ooxxcc
2014-11-30 15:04:39 +08:00
@binux 如果我没记错,原作在微信上发布了拍摄的整个故事和拍摄到的照片
优酷只是仿造了拍摄过程,有一些拍摄到的照片来自原作(还有一些似乎是直接搜的)

我觉得这个已经超过‘最多不道德’的范围了吧
binux
2014-11-30 15:18:50 +08:00
@ooxxcc 再说一次,我没有谈到照片侵权问题,本楼LZ也没有提到。

因为《少》一文写到

> 而上面的对话框内容以及下图的所谓手稿 就是在以预算为理由 问了我们的相关细节 然后在这里生搬硬套 我们有要跟他们签署保密协议 以及 合作条约 但 王某 的狡猾程度不是一般 仍是各种理由推脱
> 当时我们去河源也是三百多公里 而这张图明显就仿制我们粤东的地图

说明内容并不全是原新闻稿。假如王某没有联系原作者,仅仅根据新闻片段拍一部短片,这要怎么怎么界定?那今日说法把别人犯罪过程拍成电视节目,罪犯是否应该享有版权?
ibeta
2014-11-30 15:24:12 +08:00
@binux
1、人家作者有提出法律上的指控吗?原文只是说“我们也希望能有法律人士给我们提供帮助 也期待在国家能在有相关方面的立法提供保障”,你来一句“最多不道德”是什么意思?
2、本身难道不是在说道德这个事情?一个创意总监跟一个小朋友玩这一套不恶心人?答应了6000块钱没有?就从道德的角度讲,大家支持作者,要求优酷道歉、赔偿,有什么问题?
3、大家气愤的是,中国的很多互联网公司,丝毫不尊重版权,就知道抄抄抄。之前只知道腾讯,小米,现在多了个优酷,你连个人的普通创意都不放过,普通人吃了亏就只能憋着?
binux
2014-11-30 15:32:03 +08:00
@ibeta 如果本事只是不道德,没有法律问题,何来的版权?
ibeta
2014-11-30 15:50:51 +08:00
@binux
1、整篇文章“版权”两字只出现在“作为版权意识很强的中国第一大视频平台的优酷 是怎样容忍以及默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你咬住这俩字有啥意思?我看到得是作者认为优酷拿走了他们的创意,以及对这种行为的抗议。
2、你可以说你的问题,但也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不要耍流氓。
imn1
2014-11-30 15:52:14 +08:00
@wsph123
@binux
这件事的重点应该是在 你所说的“最多不道德”上
+1
我也是对这句话说的

1.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是不同的范畴,它们之间有重叠交叉的地方,也经常放在一起说,这就很容易让人产生混淆
制作方法而不是物品(产品、作品)本身也是受保护的,否则云南白药配方也不至于上升到“国家机密”的层面

2.专利和商标相关法律是规范行为,减少争议,但不代表没有注册就可以随意盗用

3.“这个事件本身传播力已经大于他们那1w(?)块报酬了吧,这个结果对他们来说也不难吧。。”
这句话我也不认同,不能单方面主观判断结果“更好”,说不准是侵害
我曾经向少数特定的人免费发布了一个技术方案(无任何注册,注册就等于公开了),不知道中间谁传了出去,让某外部的人知道了,他们联络我希望做一个公开的产品,他们就是主观认为我能获得极大收益———说实话对我来说可能物质收益过万倍,但被我拒绝了;因为这样实际上对我是侵害,因为这样做我和那些接受的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将会完全破裂,这些人不少曾经在我困难的时候给过帮助,这些都是不能以金钱和物质计算的;还好对方也是有诚信的,并没有私自发布————从市场客观判断是这样。这个例子似乎不能完全套在这件事上,但我想说的是,不能主观判断是好是坏,好坏只能由权利人自己判断,权利人的意愿是必须尊重的。
stormye
2014-11-30 15:59:48 +08:00
吃一堑,长一智吧
binux
2014-11-30 16:06:01 +08:00
@ibeta 我说的不道德是指套取信息的方式,而不是改编短片这件事。

版权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文章里面的
> 3、大家气愤的是,中国的很多互联网公司,丝毫不尊重版权,就知道抄抄抄。之前只知道腾讯,小米,现在多了个优酷,你连个人的普通创意都不放过,普通人吃了亏就只能憋着?
既然你自己说这不是法律问题,那这个创意就没有版权问题咯,那没有版权问题,“丝毫不尊重版权”在这里是几个意思?


@imn1
1、我不觉得优酷揭露的“地球拍摄方法”,有任何需要保护的地方。
2、至少你不注册,又没有足够影响力,那它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3、这个回复是针对你“在这里用法律、剽窃的定义以及所谓最多不道德的结论 有点难为人诶” 所说的,你这这里的难为人是什么意思?除了不道德的行为以外,因为不道德已经被你当做结论了:)
xmh51
2014-11-30 16:06:04 +08:00
@binux 11月30日下午,优酷针对此事发表声明。

  声明如下:

  感谢今天微信上朋友们专门转发和私信,关于“少年”,优酷土豆管理团队获知此事第一时间给予了高度关注,目前已经展开专项调查。

  1、支持原创,保护PGC(专业合作内容)权益是优酷土豆集团一贯的主张。

  2、如所述全部属实的话,将给予严肃处理。

  3、优酷土豆已经安排了专门团队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4、事情一旦有任何进展,我们将及时和公众进行沟通,感谢支持。

  另外,陌陌科技也在官方微博上发表了声明,表示已经停止传播涉事视频,并将尽量妥善处理。

  声明如下:

  昨天夜里我们看到了你的《少年不可欺》一文,惊讶、痛心是我们最直接的感受。

  陌陌公司在第一时间跟进了解相关信息,目前,我们已经要求优酷展开了专项调查。支持原创和尊重版权是陌陌进行商业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直至得到妥善解决。

  NIKO,你在文章中问我们,“梦想的概念难不成就是简单的复制粘贴?”

  当然不是,NIKO,你的困惑我们同样感同身受。无论在任何时代,无论是巨头还是少年,谁都没有践踏梦想的权力。而抄袭窃取,更应被所有依然相信美好,并愿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而奋斗者所共同唾弃。

  所以,十分感谢NIKO站出来说出自己所知道的事实,给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工作流程,以及重新提醒自己莫忘初心的机会。

  陌陌将会认真对待此事:

  1、在得知这一事件后,已经主动在全平台停止对此视频的推广;

  2、我们将安排专人积极推动优酷与niko联系,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对于所有追梦者因为这支视频而受到的委屈与困惑,我们深表歉意。

  尊重梦想,少年可期

——陌陌科技
ayukun
2014-11-30 16:08:14 +08:00
洗的一手好地
binux
2014-11-30 16:08:18 +08:00
@xmh51 怎么了?你想表达什么样的观点?
jyootai
2014-11-30 16:17:00 +08:00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好一个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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