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亟需改变对无限防卫权的漠视
去年美国轰动一时的白人男子打死黑人少年案件,让我们知道了美国的“不退让法(当一个人面对不法侵害时,他可以不作退让,进行自卫)”。其实这个“不退让法”和中国的无限防卫权类似。但是两国的司法实践却不同。
2012年,美国德州一名23岁的父亲发现47岁男子佛罗斯强奸他的4岁女儿,于是冲上去一通乱拳把佛罗斯打死。陪审团认为这名父亲是有理由的正当防卫,因此判他无罪。附近的居民对于陪审团的决定表示支持,并称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也会为了保护女儿而这么做。案件传到中国,有中国网友赞这名父亲“是条汉子”。但是中国本土的一位“汉子”,却流血又流泪。2010年的除夕夜,怀孕9个月的小雪和丈夫王某在卧室中看电视,此时小雪的前夫陈某拿着刀醉汹汹的闯进卧室,划伤了小雪。王某在与陈某搏斗中,把后者刺死,被判处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附带赔偿死者家属22万余元。“我还在憧憬着初为人父的喜悦,没想到噩梦已经降临。”庭审时,王某说着说着就哽咽地哭出声来。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他又两度落泪,称“在我和妻儿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我该怎么办?”
像王某这样的遭遇,绝非个案。2003年,打工妹吴金艳为了阻止两名男青年性侵宿舍的另一名女工,刺死其中一人,结果被逮捕。虽然最后被判无罪,但是已经坐了10个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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