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被劳务派遣公司照进去的, 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 在劳务派遣公司时, 我说过期望薪资是9k, 然后用人单位面试过了
然后又去了谈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 老板压了我500, 天哪!我居然答应了. 合同也签了。签的是8.5k。 然后在回来的路上,一直很纠结这500. 和以前同事比一比, 也差不少。然后就和招聘人员说这500块钱的事了。他说尽量给我争取些福利,比如生日礼物要好一点的。我也没说啥。越想越觉的委屈,一年就6000耶,为啥要压我500。我就打电话给老板了说: 我想在谈一谈薪资的事, 他说:他知道了,500块钱的事,行, 这个小钱不要计较。 答应就ok。 但合同上还是写的没改, 也不知道会不会给9k。
唉
我在想啊, 这9k应该不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成本把。 这个应该是用人单位给的薪资吧, 他是想从中赚取差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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