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adblock 的讨论,在 V2EX 是否应该类似讨论盗版一样处理?

2016-11-07 12:00:45 +08:00
 jarlyyn
虽然不靠广告过活,但是不是挺不能接受 V2EX 这么一个宣称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的地方,能认可‘屏蔽广告’这种让内容被迫无偿化的举动。

https://www.v2ex.com/about

其中的

• 这里绝对不讨论任何有关盗版软件、音乐、电影如何获得的问题
• 这里绝对不会有任何教人如何钻空子的讨论
• 遵守中国的法律

前两条的确还有有待商榷的地方。最后一条的话,参考。

http://www.saic.gov.cn/zwgk/zyfb/zjl/xxzx/201607/t20160708_169638.html

  第十六条 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可能过于个人化与理想化。或许比起对网站的期冀,更多的是对自己行为的认可。
4095 次点击
所在节点    V2EX
23 条回复
YvesX
2016-11-07 12:06:20 +08:00
法条很明确,适用于“互联网广告活动”。
如果楼主平时不看法,真的没必要临时搜一条出来生搬硬套。
debiann
2016-11-07 12:07:50 +08:00
讨论如何获取使用**,和讨论**产生的影响,这是两个问题。

因为论坛上存在异己之见就希望管理员能封杀类似言论, lz 这么喜欢文字狱吗?
yidinghe
2016-11-07 12:08:39 +08:00
那个法条是针对广告发布者的,而不是针对网民,其目的是禁止一个广告发布者通过技术手段屏蔽页面上竞争对手的广告。
DiamondbacK
2016-11-07 12:20:57 +08:00
> 第二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一般网民并没有「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
ys0290
2016-11-07 12:26:41 +08:00
其实吧,除了一些恶心的低俗的让人尴尬的重复性轮播的广告,特别是那俩光头代言的游戏广告,给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除此之外的广告我不介意
mc468ma
2016-11-07 12:26:42 +08:00
大家都是有才能有远见的人,做个付费观看很难吗?😂
Havee
2016-11-07 12:38:36 +08:00
建议通读一遍,或咨询相关律师。
SpicyCat
2016-11-07 12:38:43 +08:00
个人制作盗版非法;
个人使用盗版非法;
个人屏蔽自己设备上的广告 *合法*

楼主是否清楚了?
aihimmel
2016-11-07 12:53:13 +08:00
比如运营商进行劫持放广告才属于本法的适用范围,因为进行了互联网广告活动
Kilerd
2016-11-07 12:57:11 +08:00
法律还不允许你翻墙呢!!!!
jarlyyn
2016-11-07 14:15:59 +08:00
@SpicyCat

http://www.guokr.com/post/728597/?f=wx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xxhjkl
2016-11-07 14:29:41 +08:00
别的都先不说了。
“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LZ 你看清了吗
mrhhsg
2016-11-07 15:03:41 +08:00
为什么没有人 block 楼主?
SpicyCat
2016-11-07 15:26:20 +08:00
@jarlyyn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019726




个人用盗版没被抓起来完全是成本问题,还真以为法律没考虑到?
Garantion
2016-11-07 15:56:45 +08:00
还是需要提高自己的姿势水平
jarlyyn
2016-11-07 16:12:29 +08:00
@SpicyCat

请仔细看全文

‘目前只有软件著作权中有这一条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著作权作品。

软件著作权属于特殊的科学作品,有工业品和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如,字体程序。其文字编程方面的内容使用软件著作权进行保护,而字体造型则通过美术著作权进行保护。目前来说,有些国家将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划入专利保护的范围内,而有些国家则划入著作权的范围。范围的划分,世界知识产权业内一直存在争议。这一方面,我国也颇为混乱,部分计算机软件的编程方案也可以获得专利授权。

就著作权的本质来说,其核心领域是文学和艺术,艺术则包括美术、舞蹈、音乐等。


破坏 Drm 和使用盗版有什么直接联系吗?

另外,两个 po 主的自我简介分别是

大三 / [IE]NTJ / Enlightened L12 / IT 向 / 学酥 / 泛而不精 / Marshall McLuhan 脑残粉 / 前软粉前谷粉前果粉 / 操作系统中立 / 痛恨一切 UI 和 UX 混乱的软件 / 控长发 / 小涵党 / 不删评论不拉黑 / 人生理想是买下所有我用过的盗版软件 / 相信一切信息当自由流通 /

知识产权行政代理从业者,万有青年养成计划入选者
cncqw
2016-11-07 16:19:54 +08:00
不说别的,就说最后一句,“(二)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 连国家的网络运营商都不遵守,照样劫持 dns 弹广告,跟谁说理去
SpicyCat
2016-11-07 16:40:06 +08:00
@jarlyyn
不知道你这么执着为盗版洗白是为哪般?想用盗版就用呗。难道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用了盗版还想说盗版无罪?
jarlyyn
2016-11-07 16:48:23 +08:00
@SpicyCat

个人使用盗版不违法是个正常人都能想明白的常识性问题。

因为个人没有判别一个著作权作品是否有效的专业技能。

违法的是传播的渠道,是商业活动。

就如同广告屏蔽中违法的,有判例的是广告屏蔽软件一样。

http://tech.sina.com.cn/i/2015-01-12/doc-icesifvy3474811.shtml


正因为不违法,我们这里 才有讨论道德与否,或者是否可以在论坛讨论的基础,不然应该直接报案。
SpicyCat
2016-11-07 17:05:06 +08:00
@jarlyyn 爱咋咋地吧,神烦你这种人。用盗版还用处道道来了。
个人不知道自己用的是不是盗版?呵呵你一脸。
算了没法交流。反正你再用盗版还不会坐牢,我们说啥也没用。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318648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