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代码审查的时候 leader 修改了一些我个人觉得真的没必要的地方

2018-06-29 10:56:44 +08:00
 fyxtc

for k, v in pairs(icons) do (一些调用) end

for 里几行代码,然后把 v 改成了 item。。。。改成 icon 我也服气一点啊。。。(这里的 kv 真的是习惯了,如果是 python 的话我就会写 for icon in icons:)

一个初始化图片 uri 的方法名:initSkinImage => initSkin.......

随机显示一些按钮的文本方法名:randSelectLabel => randomOptions

一些变量名: GROUP_INDEX = "group_index" => GROUP_INDEX = "gi" USER_STATUS_DATA = ” user_status_data" => USER_STATUS_DATA = "u_sd"

一个调用我是拆开的 a.do1() a.do2() => a.do1().do2()

更新用户状态方法名 updateUserRes => updateUserResponse

最不能忍的是这个。 image.setVisible(true) => image.show()

show 的内部实现就是调用 setVisible,两个方法都是框架自带的 照这种改法,现有代码里的所有 setVisible 调用处都该改了

其他有些地方是命名是修改得好的,比如 title => titles, enterStartView => enterReadyView

但是像上面那些的真的有点不太能接受。。。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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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程序员
131 条回复
yippees
2018-06-29 11:03:31 +08:00
据说一般喜欢抓考勤卫生什么的领导都不能算多好的··
这种检查法不知道几个人一天代码输出有多少
难道是传说中一天 20 行?
widewing
2018-06-29 11:06:34 +08:00
又不用你花力气,改了就改了呗,可能 leader 觉得这样比较合规一点吧
sylar1015
2018-06-29 11:07:05 +08:00
形式主义,实施简单
不用思考如何把人力利用在有用的事情上
fyxtc
2018-06-29 11:10:00 +08:00
@yippees leader 人还是不错的,就是在代码命名上有点过于较真了,缩写也要被说一顿:为什么要缩写
我:...... 而且命名风格上不可能做到完全统一的,我个人觉得只要做到表达出了方法的目的,然后阅读代码的人没有太多障碍 就可以了。。。唉 而且这还是在一周之内提了三次新需求之后我自己已经重构了几次了,还要这样改我的代码命名,心态真的有点崩
liyer
2018-06-29 11:10:18 +08:00
一个 leader 带 10 人团队
是让 leader1 人去适应 10 人的不同风格
还是让 10 人统一到 leader1 人的风格
leaves615
2018-06-29 11:13:46 +08:00
5 楼点到位。
AMOC
2018-06-29 11:14:31 +08:00
姑且认为这个 leader 是个强迫症,而你是新去的,他就直接改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 leader 别的方面呢?是全方位完美主义者,还是只改这似乎无伤大雅的东西?
AMOC
2018-06-29 11:16:12 +08:00
@liyer
一个 leader 带 10 人团队
是让 leader1 人去适应 10 人的不同风格
还是让 10 人统一到 leader1 人的风格
---------------

+1
yanaraika
2018-06-29 11:18:12 +08:00
可能前几次 code review 比较严格。之后就不怎么管了
fyxtc
2018-06-29 11:19:38 +08:00
@widewing 我可能对自己的代码还是比较看重的吧,也比较在意别人随意动我的代码,如果是写得不好,或者有问题,那当然没话说。关键是,这种类似的问题,原代码就存在,原代码里我还看到了一个冗余的 temp 交换值,直接 a,b = b, a 不就好了。唉。。。算了
yadgen
2018-06-29 11:19:51 +08:00
我觉得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强迫症吧,觉得是好的可以吸收,不好的可以提出来,不被采纳可以避而不见。
fcten
2018-06-29 11:20:40 +08:00
假如我接手代码,看到 updateUserRes,我会以为是 updateUserResource。
并不是说缩写不好,而是必须有统一的代码规范。
所以,统一命名风格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除非你写的代码是一次性的。
fds
2018-06-29 11:24:29 +08:00
羡慕有代码审核的 ;p
AMOC
2018-06-29 11:26:51 +08:00
@fcten 多 nice 的 leader 啊,你去看看隔壁的 [孙岩] ,2333333333333
fyxtc
2018-06-29 11:27:17 +08:00
@liyer 你说的点我理解。首先一些函数的命名本来就存在主观的理解,initSkinImage => initSkin 和 randSelectLabel => randomOptions 能说后者的命名风格和前者存在什么区别吗? 而且首先代码里就存在的大量的同义调用,比如 setVisble(true)而不是 show,也存在大量的可链式调用的非链式调用。我个人觉得这两个点完全不存在风格问题,不属于风格定义的范畴,而是特意去注意:诶,这个可以这样。
smilenceX
2018-06-29 11:27:50 +08:00
一个语言一般都有自己的命名风格,还是统一一下比较好
一般来说 k,v 这种没毛病,但我还没见过哪个语言的 [变量]名全部大写字母,难道不是常量才这么用吗?
image.setVisible(true) => image.show() 这个问题,我觉得一个框架没有理由单独把另一个函数调用这一行代码封起来,仅仅是为了改个名字。要么是其中一个函数被标记为 obsolete,要么是为了实现某个接口,建议了解一下

我觉得你们 leader 不应该自己改,而是要找你们讨论一下这个事。
fyxtc
2018-06-29 11:28:00 +08:00
@fcten 嗯,这个是我写的不好,按理说缩写也应该是 resp
fyxtc
2018-06-29 11:33:25 +08:00
@smilenceX 不是改名字,是增加一个选择,增加了可以链式调用的方式( ps:我的例子里不需要链式

function Node:show()
self:setVisible(true)
return self
end
fyxtc
2018-06-29 11:35:21 +08:00
@smilenceX 那个是常量,我打错了,不好意思
@yadgen 老哥你说的对,很受用,谢谢
wangxn
2018-06-29 11:36:38 +08:00
我也不喜欢缩写。rand、res 这些也省不了多少字符,徒增理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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