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拿到 offer 再提交辞职的。我问之前的同事离职周期大概是 2-3 周。所以我拿到 offer 的入职时间就按照 2-3 周来了。但是 hr 发现我在找工作。觉得我欺骗他。就故意强行留我一个月(我之前离职就理由是回老家)。因为按规定一个月也是合法的。我想要早点走的话。可以强行离职嘛。直接不去上班去新公司行得通吗。。因为没什么东西好交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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