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johnny
2019-04-20 11:31:20 +08:00
这个我看过更详细的版本,觉得有必要说两句,如果有误请指出。
1,关于加班,李某上的是中班,13 点到 22 点,所以文中每天下班超过 22 点是故意带节奏的。再算一下总加班时长,非工作日 39 小时,即 4 个工作日每日上下班打卡跨度 9 个半小时左右。工作日加班 19 小时左右,各位,22 个工作日加班 19 个小时,平均每天加班将近一小时,还要考虑一个情况是这是实际考勤时长计算所得,也就是上班提前到的十几分钟也计算为加班。
2,关于抑郁症,李某诊断出抑郁症是在 2011 年,实际患抑郁症时间未知。抑郁症这个东西,V 站有过大量讨论,把锅这样甩给就职单位是过于草率的。
3,关于李某工位单独安排在角落,这个高管的解释是前几年李某工作中突然发病大喊大叫吓到了同事,因此安排在角落办公。我的观点是如果你在管理企业,面对 2011 年诊断出抑郁症并且在工作中表现出精神病患者行为的员工,你会留他到 2019 年吗?早找理由辞退了吧?
最后想说的是每个人生来或者成长过程中形成的性格及心理健康情况各不相同,在这个整体压力本来就不小的社会,总免不了发生一些悲剧,悲剧的发生令人唏嘘也叫人反思,但一边倒的往某一方声讨责任并不是理性选择,看后面更多事实再作判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