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应届毕业生,8 月底回国,9 月开始在上海实习,12 月转正入职。
12 月份的时候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打算填报 2020 年度的专项扣除。 在查询个税申报记录的时候发现 2019 年 3 月 - 11 月有名为「大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410100MA44R8XN54 )代为申报的“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3 月申报 400 多,5 月和 8 月各有一次 200 多。其他月份为 0。
当时一脸懵 b,从没听说过这家公司,而且期间都没回过国,莫名其妙“被入职”!当时就申诉了,理由填写的是「从未在职,身份信息被冒用」。 然后今天( 1 月 3 日)登录税务系统发现有了反馈。处理结果居然是「经核实,您已取得该笔收入,该申报记录将予保留。」。真是气到吐血……
接下来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诉 /投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证据,请问有对税务比较熟悉的 v 友支支招吗。
这件事情非常重要,不是纳税额度的问题,主要是 lz 年后就要办理落户了,有外省的纳税记录将直接影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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