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我还想问候这位老板的祖上十八代!事情是这样子的,九月初我从山东某民网络科技提出离职申请,其实当时立马就能走的,但是当时手上有项目很急再加上劳动合同上说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我就又在那里呆了 17 天左右(把当时需求完成了,还有 13 天也没必要在参与新项目了),把所有的项目都交接给了同事后我就离职了。我离职以后前公司项目因为种种原因,项目大部分烂尾并且需要给客户赔偿很多钱,与此同时销售与技术人员大规模离职,以此为背景。
到昨天为止一切都还和我无关。直到今天下午,有一个前同事在小群里艾特我,说前公司老板李某找他谈一个烂尾项目的时候(这个项目是我当时和我前同一起看的,确定好了能做),李某说我技术能力不行,当初就是因为我不能写代码才让把我赶走的,就不应该让我评估项目能不能做。总之巴拉巴拉的把项目烂尾的责任推到我身上。😡😡我看到这消息的时候我直接就疑惑了,当初我离职的时候你不让我走我可以当成你跟我客气,但是我离职的时候这个项目还没开始做,我一个字符一个变量都没定义就这么吧屎盆子扣在我头上这不大合适吧?
把责任都推给我一个已经离职的人,作为一个公司的负责人反而把自己择的干干净净,像一朵白莲花一样。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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