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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eng 结合上面其他朋友的回复,其实公司个人双方矛盾归纳总结主要就是两点:
1. 怀孕期间,劳动能力降低,用人单位却要保持薪资不变,等于是企业多掏钱
2. 产后假期,生育津贴并不够,还是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每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我只是说一下德国的情况,提供一些借鉴:
企业每月按时按照比例缴纳社保,比如失业保险给劳动局,医疗保险给保险公司,任何一项没有交,都等着倒霉吧,这可能就是你说的,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监督么?是的,不但一个,需要至少两个,劳动局是一个,医疗保险公司是一个,另外还有养老保险公司。这些公司或者机构既然收钱,当然得要盯着。
按时缴纳各项费用之后,企业没有任何其他负担:
1. 孕妇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别说孕妇了,就算是普通人请假,你请假一天,这一天的工资是医保付,你请半天,医保付半天,你请半个月,医保付半个月。
2. 产后夫妻双方合计 14 个月的产假,工资是由劳动局付,金额根据你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按比例计算,也就是由你平时缴纳的失业保险来 Cover,企业不用掏钱。
3. 甭管是企业辞退还是自己主动辞职,失业金都是由劳动局支付,金额多少根据你的平均工资,时间长短,根据你的工作年限,企业要做的就是帮你在劳动局的登记表格上敲一个章,仅此而已。企业不需要跟你算啥 N+几,到底能拿多少不归企业管。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招来一个孕妇,哪怕她是入职第二天就怀孕了,麻烦的也就是需要在产假期间再招聘一个临时工来干活(职位是要给孕妇保留的,一般最多可以保留 3 年,企业也愿意留,没有额外成本,好不容易那么多次面试手续招进来一个人,干嘛非要辞退赶走)。
所以我说的理想一点的应该是类似这种模式,都说要改革,保障要社会化,但是不能说社会化了,保障也没了,无论对企业,还是对雇员,保险费用并没有少交,但是最后双方利益却都无法保障,那么钱哪里去了?
刚刚顺手查了一下,国内失业保险是企业交 2%,个人交 1%,总共 3%,生育险各地不一样,一般是 0.8%。参考一下,德国的失业保险是企业 1.2%,个人 1.2%。
所以,拿了 3%的不作为,交了 3%的在互相伤害:交 1% 的骂交 2% 的是资本家,没良心,交 2% 的认为交 1% 的在蹭福利,占便宜。双方都不认为拿走 3% 的有任何不妥之处,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