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的“极路由”,难道这个问题不值得讨论下吗?

2013-08-13 10:12:40 +08:00
 skyworker
前几天讨论的极路由“Bug”问题,我相信是因为极路由本身的bug导致的登陆尝试,极路由没有必要窃取用户登陆信息,至少目刚刚开始销售的时间没有必要这样做。

但是,极路由是在DD-WRT(或者其他的开源Linux)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但是极路由没有遵从GPL协议继续开放源码,这一点上难道大家都没有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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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条回复
loveminds
2013-08-14 20:23:04 +08:00
@carabob 好吧,打磨批号可能勉强可以 厂商与型号标识就没必要打磨了 对维修不利
额是供应商的问题 还以为是和某些国内厂商一样打磨SOC重刻冒充自主研发
palxex
2013-08-14 23:01:24 +08:00
之前不太了解,看了看OpenWrt的开源感觉情况比较特殊。
http://wiki.openwrt.org/about/license 从这里可见,OpenWrt以GPLv2协议开源的对象是OpenWrt build environment。对具体的openwrt发行版,即编译好的路由器固件,则主张内含的各组件用自己的协议开源/公有。
OpenWrt build environment是什么?从svn上下载trunk看看结构就清楚了。openwrt最终binary会包含很多程序,GPLv2的u-boot、Linux内核,BSD协议的CFE,Apache协议的redsocks等等等等非常多。但repo里包含的只是对特定版本的patchset,和一个确保一次编译完成的makefile体系。具体那些程序的源代码包是在svn checkout之后,要由用户执行脚本统一从另一个repo下载过来的;也就是不属于OpenWrt的开源范围。
那么一个GPLv2的编译系统(外加补丁)根据其他各种开源协议/公有领域的软件源代码包编译出来的binary(比如极路由的固件),总体上是否属于GPLv2?我倾向于否定(如果这里答案是“是”,AGPL还有必要存在么?它就是为了让仅仅是利用而不是重发布开源程序的公司也必须开源的),具体程序应该还是要看它自己的协议。而极路由公司内部使用的OpenWrt build environment,因为并没有对外重新发布,根本不在GPLv2管辖范围之内。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看(根据v2ex/恩山/zhihu/bbsnet找到的信息综合,有错请指出),极路由的固件应该确实是openwrt的结构。但Linux内核部分我估计并没什么修改(AR9331进入openwrt是更早的事了);虽然如此,但binary里带有的linux内核等GPL software,公开源码(即使没有修改)仍然是他们的义务。修改最大的部分我猜测是在LuCI里,但是,LuCI的主体是Apache协议(出自http://luci.subsignal.org/trac/wiki/License)。据此协议极路由应无需开源这方面的修改,但有义务在出货单里加上Apache协议。至于他们自己加的market、云服务部分就不用说了。
上面均根据发帖时搜集的信息,欢迎批驳雅正。
loveminds
2013-08-15 02:19:49 +08:00
@carabob 另外真要查,再怎么打磨都是能查到的,通过类似Chipworks方式去除芯片封装一般上面会有记号,只是看厂商愿不愿意花这么多成本去查而已(嘿嘿,如果是Apple那样的公司)
fengwusheng
2013-08-28 02:53:40 +08:00
协议就是协议,厂家从开始写第一个代码开始,就应该知道自己要开源的;拿保护用户的安全来说事,怎么都说不过去的;如果厂家坚持自己是不开源的,可以一开始就不能选用GPL的平台;要是选用了,又不遵守协议,国家得罚这个厂家,罚到不惜使其倒闭都要更正过来,因为知识产权是不可侵犯的。
如果不是GPL协议的规定,当初我所在的公司在做项目、做公司自己的平台,那可是容易多了。

说说违反GPL的利弊:
利:直接用人家GPL的东西,卖自己的钱,天朝又追究,多好啊,貌似省钱省力(当然,我本人以及我所在公司都不会干这些事情)
弊:活在天朝,知道天朝的规矩,所以即使洁身自爱了,遵守所有开源协议,只用MIT、BSD、授权商业协议等等,但自己写的任何有价值的代码部分,从来不敢以GPL或者任何开源协议发布,天朝啊,可怕的人啊~别说开源了,加密了一重又一重,还嫌不够多;所以貌似“利”的一面却带来了更多的“弊”,阻挡了知识传播和共享的途径;
不是我们小气,试问:如果我们开源发布,并声明GPL,不授权不能用于商业用户,违反的,如果天朝自会追究责任,而我们也得以卖点钱,换口饭吃啊;反之,写软件的人,GPL声明了等于白声明,就应该让知识产权无情地让人偷走,开软件公司的老板,就该活活饿死?那么,编写这些有价值的代码的艰巨的任务,应该由那些支持忽视声明、完全免费、拿来即用的喷子,用自己一生的精力去无私奉献吧!

只能感慨,天朝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真的很有SHZY特色。。。
MATTHEW728960
2014-12-05 09:08:40 +08:00
@MayLava 五毛类似的东西嘛,现在什么产品都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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