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9 入职,12 月 7 日下午 3 点被项目管理叫到办公室,被一同叫去的还有同事 A 、B 我们三人。在此之前还有一些人也被叫去过。过去后领导给我们讲述当前游戏行业的不景气,公司经过决定后需要裁员,大概是一半的人 30 人左右,总共是 80 左右。我们三个就在其中。他们讲述着他们的不容易,但没有考虑过我和我的同事们,他们也是刚入职的都是试用期,我和 A 是两个月 B 是最近的没满一个月,两周左右。并且直到前两天公司还在招人,裁员只是一时之快,没有长远考虑。就在前一天老板在群里发了这个,我竟然没有发觉。
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之后我觉得公司已经违反了第四十一条,他们并没有事先通知且告知我们第二天就不用来了。
和项目组领导的对话:(试用期不过,就是不过)
4 点钟我们去 1 楼,询问人事是否有补贴,但她说她也是按流程走,让我去问我项目领导。在此我们遇到了同事 C 他也在名单中,他也是试用期才来十几天。后我询问领导,领导就改口说我们不是裁员,是因试用期不合格被开除,让我们签离职申请走人。我们几个对公司的做法非常不认同,我觉得我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我们应有的权益。于是我们僵持走法律途径约定第二天去劳动局仲裁,等待下班打卡。
在等待期间我也看到一个美术的妹子被逼着签署离职申请,她嘴里的辩解在领导看来就是废话。“不过就是不过,过不过我说了算。”
以下是同事 C 和他领导的聊天:
在 18.30 左右老板(股东)气凶凶得来了, 并说出我们是不可能拿到赔偿的,并且不签合同这些时日的工资也没有。他先是杀鸡儆猴对着我们吼到谁是 xxx (我的姓名)然后当着我面说:“着不签是吧,然后便撕毁合同。”后又对着同事们开始一个一个倒计数 10 9 8 7....1 然后同事们顶不住了当时 C 不在场(他回三街分公司打卡了)。在老板的恐吓下同事们签了合同,解除了劳动关系。而我就回家去了,等我到家突然发现忘记打卡,又返回公司打卡,发现已经被踢出了叮叮团队。不让我打卡,明天我会和 C 一起去到劳动局。
以下是当时的录音:(我啥都没有)
公司名:成都沙漏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海棠世家科技有限公司)
我估计公司应该不是第一次这样操作了,我听过他们说前面就裁掉过一整个项目组。老员工也很少就几个领导,面试我的人都不见了。(我是面完之后两个月进的公司)希望大家别遇到这种公司,就嫖你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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