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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iter157 人有“为社群作贡献”的义务,但在生育问题上究竟怎么做才是贡献,却不是一个容易判断的事情。
比如计划生育,当时提倡只生一个,为了社会更好地发展,就有人举着“为社群作贡献的义务”的旗帜来罚款、拆房、强行引产、上环,造成很多悲剧。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问题:A 认为一个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B 认为一个家庭可以生两个、三个孩子,那么,你认为 A 与 B 谁的观点更正义,A 与 B 是应该平等好一点,还是应该其中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更好一点?
同理,你认为人要么自己是天才,要么后代、或后代的后代是天才,人生才有意义;而我认为一个人不需要有后代,也不需要成为天才,即使虚度光阴,只要自认为有意义,人生就有意义。
你认为丁克主义是不好的,不生孩子是应该感到遗憾或者愧疚的;我认为人可以自由选择生或不生,不应该被指责。
(顺便补充一点,你指责丁克的表达已经非常清晰,你还说“我不会苛责丁克”,不知道是你真的自以为没指责,还是以为这么轻飘飘的一句就能推翻长篇大论的指责)
现在我们的观念冲突了,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你的观念一定比我的更正义吗?注意前面计划生育的例子,在生育观念上曾经就犯过错误,造成过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