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 V 社区的专业人士一个问题(不知道有没有人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公司先把在职员工踢出公司所有群,以合理赔偿做诱饵,然后在员工口头答应签离职协议但还未签字的时候,公司于第二天下午又改注意给员工发了待岗通知邮件和解除劳动合同邮件,因为公司把门禁打卡指纹等清了导致待岗变成了实际裁员,但是公司那头认死该员工是待岗的,理由是口头答应裁员的时候公司 hr 录音了,同时拒绝所有赔偿( n+1 ,和之前每个月 20%的绩效),请问如果走劳动仲裁能否拿的回来呢?公司于第一天清除员工在公司所有信息群和门禁,于第二天更改成待岗并邮件通知,这种做法在仲裁和法律上是否被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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