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有主动失联的自由。成年人失联后报警不立案是正确的。
你嘲讽疫情期间大数据被滥用,基站位置信息被滥用,是正确的。但是除了嘲讽这点之外,你不应该有理由支持警察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受威胁或非自愿失联的情况下调取个人行踪。疫情期间的滑坡不是继续滑坡下去的借口。这是基本的法制精神。
下面是去年 1 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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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阳性病例的流调轨迹牵出一个令人泪湿眼眶的故事:
为了寻找失联的大儿子,抚养上六年级的小儿子,赡养瘫痪的父亲、多病的母亲,撑起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这位 44 岁的河南汉子在北京扛沙袋、搬水泥,运建筑垃圾……深夜出发,凌晨返回,小睡几个小时下午再接着出去找活儿。十几天时间里,岳某辗转 31 处地点打零工。全部是重体力活。
最令人牵挂的是,据岳某自述,其大儿子于 2020 年在汽车站走失,然而警方却不愿意通过手机定位帮他寻找,直至今日也没有音讯,所以他在北京一边打工找孩子,一边也是上访求助。既然大数据能列出如此准确详实、精确到一分钟的流调轨迹,为什么就不能帮他把儿子找到呢?
既然大数据能列出如此准确详实、精确到一分钟的流调轨迹,为什么就不能帮他把儿子找到呢?这是很多善良的朋友们的第一反应,其中有同情,有困惑,也有愤怒。然而特别遗憾的是,岳某的生活苦难归苦难,但大概率并没有冤情。大数据没有帮他找儿子,警察没有动用手机定位帮他找儿子,是合理合法的。
> 《中国新闻周刊》:看你的流调,1 月 17 日你去邮局邮寄信件,是寄的什么信?
> 岳某:上访信。我家住山东威海荣成市成山镇,我大儿子在距离家 50 公里的一个食品厂工作。2020 年 8 月 12 日,他说肚子不舒服,就要回家找他妈,食品厂主任把他送到汽车站,然后他走丢了,就突然不见了,也没上汽车。我本来还在出海打鱼,当月 15 号,就赶紧回到家找孩子。我在当地派出所报警,想让他们定位我儿子手机、调监控找人,他们说这是成年人,不给定位手机,两三天后,我儿子的手机就没电关机了;至于调监控,他们说只管车,不管人,也不给调。事情过了三个月才立案。
对这样一个成年人,是不存在走失概念的,几天找不到人,只能叫失联。对接到报案的警方来说,一位成年男性,主动要求从工作单位离开,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汽车站这样的公共场合,身上有钱、有手机,但不接家人电话,警察会怎么想?警察什么都不会想,也什么都不会做,因为这事情在当时并没有展现出需要警力介入调查的疑点或危急情况。怀疑陷入传销?有没有问家里要钱的证据?担心被人绑架?有没有目击者或勒索信息?家属要求通过手机定位找人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警察没有同意这么做也属于合理合法。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就这个案子在 2020 年刚发生的时候来说,当时没有明确证据显示这位 19 岁的男生可能处于危险之中,警方是没有充足理由去调取他手机定位信息的,更没有权利将定位信息提供给其他人,包括他的父母。
有些人会说,查一下又会怎样呢?如果不做亏心事,有什么行踪轨迹是见不得人的?人命关天,就应该去找。这种想法我也可以理解,但不能支持。给大家分享一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
一位 23 岁的女性朋友,小时候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由滥赌+家暴的父亲养大。好不容易成年了,出去打工,被强制要求给家里打钱。这还不算,还要给她安排结婚换取高额彩礼。那怎么办?只能逃离,换掉手机号,躲到其它城市独自生活。然而,躲也躲不过,赌鬼父亲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她租住的地方,一顿毒打,强行带回家软禁起来,还是要安排嫁人。好在后来还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连哄带骗逃了出来。我们换个视角来描述这个事情,假设哈,假设父亲到警局报案:在外地打工的女儿马上要结婚了,但忽然跟家里失去联系,电话也不接,请警察帮忙用大数据找一下。如果警察不加核实就开始帮忙找人,你说可怕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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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mp.weixin.qq.com/s/41VB36no6TnR55vzvswF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