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ter care” 指“寄养照护/寄养制度”:由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安排,让无法由亲生父母安全照顾的儿童(有时也包括青少年)暂时或阶段性地住进寄养家庭或相关安置机构,由寄养父母/照护者提供日常生活照顾与支持。也可泛指“寄养照护”这种状态或体系。(在部分语境下还可能涉及短期安置、长期寄养、亲属寄养等类型。)
/ˈfɑːstər keər/(美式常见)
/ˈfɒstə keə/(英式常见)
She grew up in foster care.
她在寄养体系中长大。
After the court decided the home was unsafe, the children were placed in foster care while social workers looked for a permanent solution.
法院认定原家庭不安全后,孩子们被安置进寄养照护中,社会工作者同时寻找长期的安置方案。
“Foster” 源自古英语 fōstrian,本义与“养育、抚养”相关;“care” 来自拉丁语词根 carus(经由法语进入英语),常指“关怀、照料”。合在一起,“foster care” 字面就是“抚养式的照护”,现代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与儿童保护领域,强调“非亲生父母的临时/替代性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