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成果抗辩(又称“工作成果特权/豁免”):英美法(尤其美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规则,通常保护律师或其团队在预期诉讼或诉讼进行中为案件准备而形成的材料与思考(如调查记录、策略分析、法律意见草稿等),使其在证据开示(discovery)中不必被对方轻易获取。一般区分为对“事实性工作成果”和“意见性工作成果”的不同保护强度;在特定条件下,部分材料可能因“重大需要”等理由被有限披露。
/ˈwɝːk ˌprɑːdʌkt ˈdɑːktrɪn/
The work-product doctrine protects a lawyer’s notes made for a case.
工作成果抗辩保护律师为案件准备而形成的笔记。
Although the documents were relevant, the court held they were covered by the work-product doctrine because they reflected counsel’s litigation strategy.
尽管这些文件与案件相关,法院仍认定它们受工作成果抗辩保护,因为其中体现了律师的诉讼策略。
该术语主要源自美国诉讼法语境。“work product”本义为“工作产出/成果”,在法律中指为诉讼准备而生成的材料;“doctrine”意为“法理/原则”。这一概念在美国判例法中被明确并发展,核心目的在于:防止对方通过开示程序“搭便车”获取律师的准备成果,从而保护律师的思考过程与案件策略,同时在公平取证与有效辩护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