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V 友晚上好,希望大家能够给我一些建议,非常感谢,先简单说一下我目前的情况:
坐标:深圳,Java 开发
事件时间线如下:
3 月中旬:入职 A 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太想干了,然后去面试了下面的 B 公司
3 月 29 号:去 B 公司面试(某珠宝公司)
3 月 30 号:
上午 9 点收到 B 公司 HR 电话,告知面试通过,并且添加了我的微信,把入职需要准备的资料、试用期薪资、转正薪资以聊天文字的形式发给了我,并约定好周二( 4 月 2 号)将入职资料送到公司,周三( 4 月 3 号)直接去上班。(我有要求 HR 以邮件的方式给我发送 offer ,她给我说的是微信发也一样)
上午 10 点,我向原公司( A 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和 HR 和上级都沟通了,发起了钉钉辞职流程。
4 月 1 号:交接完工作,签署离职相关文件,拿到离职证明。
4 月 2 号(今天):去 B 公司工厂( HR 在工厂)送入职资料,到了之后人不在,给她打电话说去展厅了,找了一个男的和我沟通,说因为 HR 最近处理的简历比较多,通知错人了,让我谅解一下(来回路费他给我报销),我顿时一脸懵逼,看不起谁呢。掰扯了好久,我说出了我的诉求,因为 B 公司的原因导致我辞去了现有的工作,我要求他们赔偿我现有公司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对方要我提供劳动合同和辞职证明,回去后我把辞职证明和劳动合同拍照发给了联系我的 HR ,然后她回复我:法务会和我对接。下午 4 点,那个男的打电话联系我,说最多只能赔偿我深圳的基础工资(好像是 2360 元),我果断拒绝了。我最低的要求就是上家公司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现在环境不好,一个月都不一定找得到工作。
我目前想法是能私了就私了,不过目前看起来有点悬,实在不行就准备网上立案诉讼(案由是-缔约过失责任),大家觉得能行吗。
坐标:深圳,Java 开发
事件时间线如下:
3 月中旬:入职 A 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不太想干了,然后去面试了下面的 B 公司
3 月 29 号:去 B 公司面试(某珠宝公司)
3 月 30 号:
上午 9 点收到 B 公司 HR 电话,告知面试通过,并且添加了我的微信,把入职需要准备的资料、试用期薪资、转正薪资以聊天文字的形式发给了我,并约定好周二( 4 月 2 号)将入职资料送到公司,周三( 4 月 3 号)直接去上班。(我有要求 HR 以邮件的方式给我发送 offer ,她给我说的是微信发也一样)
上午 10 点,我向原公司( A 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和 HR 和上级都沟通了,发起了钉钉辞职流程。
4 月 1 号:交接完工作,签署离职相关文件,拿到离职证明。
4 月 2 号(今天):去 B 公司工厂( HR 在工厂)送入职资料,到了之后人不在,给她打电话说去展厅了,找了一个男的和我沟通,说因为 HR 最近处理的简历比较多,通知错人了,让我谅解一下(来回路费他给我报销),我顿时一脸懵逼,看不起谁呢。掰扯了好久,我说出了我的诉求,因为 B 公司的原因导致我辞去了现有的工作,我要求他们赔偿我现有公司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对方要我提供劳动合同和辞职证明,回去后我把辞职证明和劳动合同拍照发给了联系我的 HR ,然后她回复我:法务会和我对接。下午 4 点,那个男的打电话联系我,说最多只能赔偿我深圳的基础工资(好像是 2360 元),我果断拒绝了。我最低的要求就是上家公司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现在环境不好,一个月都不一定找得到工作。
我目前想法是能私了就私了,不过目前看起来有点悬,实在不行就准备网上立案诉讼(案由是-缔约过失责任),大家觉得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