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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问与答

我方先注册了域名但未申请商标,他方有权要回去吗?

  •  
  •   coagent · 2012-11-23 09:46:03 +08:00 · 3513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4387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昨晚收到一封邮件,说我们注册的一个域名,对他们很重要,希望我们不要再继续用了,在适当的时候他们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同时注册了我们公司名称的多个域名:.com.cn/.net.cn/.org.cn/.cn/.net/.biz/.info/.org/.jp/.hk...

    我们公司在香港有注册并有申请商标,但在大陆没有独立注册登记,老板有两家公司,使用这个域名的团队“挂”在大陆另外一家公司进行社保等,另外一家公司在大陆和香港同时有商业登记和商标注册(另一个名称)。

    网上搜了一下,目前已知的信息是:我们注的那些国内域名(.com.cn/.cn/.org.cn/.net.cn),因为没有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他方如果有注册商标,则法律保护他们。

    我们注的国际域名(.com/.net...),则法律保护我们。

    查了他方公司的信息,他方在国内有商业登记注册,我们没有。

    他方公司成立比我们早。

    但有一点,我觉得挺关键的,就是他方的公司名称并不是我们注册的域名名称,所以我觉得我们不造成侵权和恶意抢注。而且我们注册的域名全部在使用中。

    请问哪些童鞋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分享下,谢谢。
    7 条回复    1970-01-01 08:00:00 +08:00
    wayn3h0
        1
    wayn3h0  
       2012-11-23 09:51:09 +08:00
    我只能说在tc这个神奇的国度,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楼主还是问一下专业律师,貌似这里没律师啊啊啊啊啊。。。
    zhaoyafei
        2
    zhaoyafei  
       2012-11-23 10:00:01 +08:00
    1. 不要直接回复任何邮件给他们。方便的话,请律师起草。
    coagent
        3
    coagent  
    OP
       2012-11-23 10:23:03 +08:00
    @zhaoyafei 好的

    其他童鞋有什么建议,请被充哈。
    surfmanjoe
        4
    surfmanjoe  
       2012-11-23 10:43:03 +08:00
    照我说“理他个屁!”。
    majes
        5
    majes  
       2012-11-23 11:02:13 +08:00
    使用域名的行为根据以往的案例并不认为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理论上只要域名中不含有通用名称词,并没有在网站经营中进行与他的公司相关联的描述,不会使公众产生混淆,也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只要你公司能证明该域名注册在先,又在进行实际使用,并不属于恶意抢注,应该属于善意注册,合理使用,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当然如果对方是驰名商标又有其他说法了。域名有争议,一般可以选择去走仲裁程序。
    scg16
        6
    scg16  
       2012-11-23 11:17:16 +08:00
    先注册了就不要鸟它,及时他是驰名商标
    coagent
        7
    coagent  
    OP
       2012-11-23 13:50:47 +08:00
    回了邮件给他们,没有进一步消息。

    今天我们加注了几个地区自己的域名,以防那公司去注册我们公司名称的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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