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入职一个月多一点,应聘的时候告知是大小周,早九晚九。入职后发现周三 19 点 30 后不加班,但是集体去附近的宝安体育馆跑步。
加班的事情是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告诉我的,后面技术经理(老大)公开宣布不提倡加班,加班是总部华为出身的总经理要求的,所以大家把自己每天计划好的工作做完就下班,(实际上大家还是没敢早点走,最早是 20 点多才走,我昨晚第一次 21 点之前走的)
由于之前每次都参加了夜跑,所以也没什么想吐槽的。但是今天和朋友约好了晚上聚会,刚刚提前和产品经理说了计划,他让乐捐(罚款) 10 元,顿时我想直接交 40 包月了。
好了,六字法则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