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旅游,酒店门口买了一瓶可乐,第一口就感觉口感不对,但是想着不会过期了这么好的事能让我碰上吧(过期食品可以要求 1000 赔偿),也就没在意。
回到住处越喝越不对,仔细看了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了快半年。
果断开启录像回店里理论,店家只同意退三块钱,态度非常凶,让我随便投诉,再多赔钱不可能的。
于是打监察大队,不受理。
打食品药监局,不受理。
打 12315,说七个工作日内再联系。
旅游只在这呆两天,感觉这索赔无望了。
回到住处越喝越不对,仔细看了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了快半年。
果断开启录像回店里理论,店家只同意退三块钱,态度非常凶,让我随便投诉,再多赔钱不可能的。
于是打监察大队,不受理。
打食品药监局,不受理。
打 12315,说七个工作日内再联系。
旅游只在这呆两天,感觉这索赔无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