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wei
305 天前
计划出行顺路捎带人收取费用不属于非法营运,你没有出行计划为赚钱才来回跑才属于非法。
"接到群众“咨询顺风车运营”相关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该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车辆及驾驶员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件。 二、禁止以顺风车(合乘)名义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顺风车一般是由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由出行计划发布后,出行线路一致的人进行响应,而不是根据乘客的出行需求来响应,每日合乘有次数限制。顺风车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互助,跟网约车运营有明显区别。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担的一部分出行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通行成本、而不是通过计里程、计时来收取费用。 感谢您对**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来电监督,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出租车行业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同时也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