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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天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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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上面这条能不能救你吧,你的辩解就是跟卖家中介算的时候是 30 年,但最后银行无法按当时算的贷款出来,跟原来的完全不一样,19 年你无力承担。有点勉强,但可以一博。
至于其他:
合同也写了双方都知道年限,即使你有录音也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我举个例说,签合同前 3 天录音里卖家说我不知道年限也没用,因为理论上你可以在签合同前一刻知道了年限才签。
而且你说都是跟中介谈,那也跟卖家无关了,合同已经成立,就算有错也是中介问题,除非中介又能证明卖家骗了他,否则你只能找中介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