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非精确用词习惯是种思维上的病(汉字架构讨论贴引起的吐槽)

125 天前
 atuocn

汉字架构讨论贴,有人在说汉字造词能力,本想回在那个贴里,但是内容有点偏离,单独开贴。非引战,只是日常的一些感概。

不妄自菲薄,也别莫名奇妙地自豪。吹造词能力的,说明一下“手机内存”128G 是啥意思,电脑 16G 内存是啥意思。2024 年了“新冠”,“非典”这种临时指代用词还在满天飞,下次再来一个新型冠状病毒,该叫什么?

与其讨论汉语/汉字的能力,不如思考语言对思维习惯的影响。语言是思维的载体,逻辑的形式。逻辑的起点是概念的精确定义。维根特斯坦就批评“大词”的滥用,称这是种哲学病。日常老百姓使用的口语,使用“新冠”这种临时词,没那么多讲究。但是文字是口语的进化,是抽象过的思维的表述,媒体、官方在国际上已经有统一定义的名词时,还在使用“新冠”,这是一种病。习惯使用非精确用词,习惯把名词装入新义,在这种语言习惯影响下,思辨能力难以提高,对话难以有效。就以“汉字架构”这个造词而言,内涵和外延到底是什么?

最后发散一点,对比英语和汉语的表达方式,会发现复杂物体的表述,汉语很多时候先说定语再说主体,英语先说主体再说限定。比如说,电脑的屏幕,汉语先说电脑再说屏幕,英语说 the screen of the computer 。“产自哥伦比亚的咖啡”,英语说 “coffee from Colombia” 。有复杂定语从句的时候,汉语往往巴拉巴拉先说了从句,到了后面才知道说的是那个名词,英语是先说了那个名词,再说定语从句限定。这种表达习惯的差异,是不是也影响了我们对概念主体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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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条回复
zzf2019
124 天前
有种 10 年前看意林的感觉,你人不行就不要怪语言了好吧。还使用新冠是一种 病。英语多的是缩写化用,什么 lol ,dc ,give me five 。就说程序员熟悉的那些软件 很多都是简称 k8s 、log4j 这不是一种病吗
agagega
124 天前
语言最通用的场景是日常生活,假如一门语言连生活中准确表意都做不到,要么被迫做出改变,要么已经消失了。一些人批评汉语不不精确,恰恰和乐于嘲讽韩语离开汉字不精确的人一样,忽略了语言使用者改变语言以适应环境的能力。

「新冠」对应的英语是 novel coronavirus ,这词疫情期间一样在英语环境大量使用,不一样不精确么? COVID-19 的正规翻译是「 2019 冠状病毒病」。

语言表达的「堕落」和语法的愈发不正规,是所有语言文化平民化后都会发生的事,只不过中国以前受教育率不高,且现在短视频普及,让你觉得中文堕落得格外快而已。正规的英语语法中,如果多个形容词需要叠加,要遵循严格的顺序,但这语法连很多英语母语者自己都弄不清楚了。

定语语序的问题,汉语确实倾向于定语前置,但作品里别扭的长定语更多还是译者水平的问题。一个汉语人会觉得「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很别扭吗?

汉语也有问题。较严重的一个,在我看来就是还没能成功地创造出行业专属的语言子集(类似程序员口中的 DSL )。你去看台湾的法律条文,会发现其至今都用着一种不文不白的奇怪文体,但现实中台湾没人会这么说话,只有法律条文用着这种特殊的「变体中文」。大陆法律更白话点,但依然会刻意同日常用语保持界限,用律师说法叫「法言法语」。

在技术领域尤其 IT 领域,汉语(和几乎所有除英语外的语言)没能成功构建出 DSL ,外加语文教育非常失败,留下的只有一堆没人会去看的垃圾翻译。COVID 同理,英语有缩写,汉语也能简称,但没有 DSL ,在群众那留下的还是只有「新冠」这个简称。
brettwang
124 天前
建议先学好英语。
电脑屏幕:Computer Screen 没一点问题
新冠:源自 CoronaVirus
各种语言都有自己的优势,没必要妄自菲薄。
lambdaq
124 天前
@conky

“两个病毒基因比人与猴的差别还大”

请打开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ARS-CoV-1#Phylogenetic 这个链接,看这个基因种系关系,如果我没看错的话, SARS-CoV-2, 79% to SARS-CoV-11 ,表示 79% 相似度。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 Omicron (B.1.1.529) 和 原始株 的这一比例是多少?
Leasing
124 天前
@hirenloongdddd 来点证据看看。GPT 回答:这句话 "严谨的合同都是英文版为准的。" 在特定情况下是正确的,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合同的语言版本和其效力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合同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某一种语言(例如英文)为准,那么该语言版本的合同在法律上将具有优先效力。这种情况在国际合同中比较常见,尤其是当合同双方来自不同的语言环境时。

适用法律:合同中通常会指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地。某些国家可能要求合同以特定语言书写,并可能对合同的语言版本有特定的法律要求。例如,中国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合同必须使用中文。

多语言合同的效力:在一些合同中,可能会同时提供多种语言版本的合同文本。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说明哪个版本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则在法律纠纷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解释和证据来确定哪个版本为准。

因此,严谨的合同并不一定都是英文版为准,而是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双方的约定以及适用的法律来确定。如果你在处理多语言合同,最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哪个语言版本为准,并在签署合同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Sayuri
124 天前
我在外资公司,身边的人说中文都有非常明显的翻译腔,但是很严谨,一词一义。
ZZ74
124 天前
@scienhub 总不能指望 几千年前的奴隶制社会古人 发展汉字时 能兼顾到另一个大陆的人的后代会发明计算机。然后弄出了用 26 个字母的输入方式吧....
要是用五笔输入法的方式去设计键盘 也不是不行啊....
maemolee
122 天前
@crownor 纯路人,我觉得他现在发的这个帖子,跟你所表达的内容毫无相关。我不乐于见到所有的讨论从一开始就走向歧途,变成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伤害。
maemolee
122 天前
@marcong95 首先,
用 [非典] 略称 [非典型性肺炎] 具有极强的知识门槛,这个词儿本身可以代称任何的 [非典型 xx] ,称作肺炎,全靠国家机器全力宣传。如果之后再有其他的 [非典型性肠炎] 、 [非典型性脑炎] ,我们该如何称呼?如何区分?
用 [非典] 称呼 SARS ,更是不合理,SARS 仅仅是 [非典型性肺炎] 中的一个种类。这种行为就是 [以大代小] ,举个例子:假设我们用 [手机] 称呼 iPhone ,你会明显的感受到不合理性。因为 iPhone 仅仅是手机中的一类。

其次,USB-C 和 USB-A 的区别问题。你用了非常好的例子。传统上使用 [USB] 直接 [以大代小] 特指 [USB-A] ,明显导致了后续其他的 USB 口必须起一个区别于 USB 的名字,比如 [Type-C] , [C 口] 甚至 [华为口] 等。如果一开始我们称呼 [USB-A] 口就叫 [USB-A] 口,那么在新引进了 [USB-C] 口之后,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混乱情况。在理想情况下,我们沟通的时候应当是这样的:
[你有 USB 线吗?] [你说 USB-A 还是 USB-C ?] [A 。] [有。]

如果每次,我们的用词习惯都是 [以大代小] ,那么就免不了在遇到这个大词的新的分支的时候,无法正确赋名,只能 [来一个新的,就换一个新的词] 。

可能大家都习惯了这种情况,但是我真的觉得这个现状并不合理。
maemolee
122 天前
@redbule 放弃讨论,转向人身攻击,是你自己的无知病、懦弱病。已 block 。
maemolee
122 天前
@atpex 汉字和汉语是很明显地被污染了,不能说 [这些跟汉字或者汉语没关系] ,这属于是受害者没觉得自己受害。
redbule
121 天前
@maemolee 戳到痛处就跳脚了?竟然能说出汉字被污染了。我看你是魔怔了
z836454898
121 天前
表达习惯不同,东亚人习惯话不说的那么死,留点周旋空间。而欧美人强调准确清晰地表达
testcaoy7
121 天前
不同语言有不同的“功能”,汉语的确“不擅长”表达一些科技产品的“术语”

这样,你看看这些语言你喜欢不喜欢:
1 、南美洲某语言,主要在秘鲁使用,特色是存在“证据格”,就是说同样一句话,在表达“你听说”,跟”你亲眼见到这件事”,跟“你听别的亲眼见到的人说”,以及“你没有亲眼见到,但是你听说了这件事并且真信”,这些细微的“听说”差异,会通过特定的语法格进行精确表达

2 、一些语言,“我们”这一复数代词区分“我们全体(>=3 人)”、“我们全体( 2 人)”、“我们(包含我,不包含其他人)”、“我们(包含我,不包含你)”、“我们(包含除我之外的其他人)”、“我们(包含你,不包含我)”。欢迎在学习“我们”这一代词的时候牢记它的各种形式

3 、日语,懂得人很多吧,SOV 语序(主宾谓)的代表作

我的意思是,人类世界的语言多了,你行你上
atuocn
121 天前
我承认,这一个暴论。象这种大而无当的宏观论事,一定有许多的漏洞和反例。我生活的中文环境,吐槽我的感受。

@vipfts 说”上了几年学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有那么点自大狂的意思 🤣

@anzu @heganyuliang @agagega @levn @testcaoy7 感谢,学习到了

@maemolee #88 感谢理解
testcaoy7
121 天前
@atuocn 语言的确会影响人的思维方式,但是“精确表达”和“日常说话”是两回事。就拿英语来说吧:
1 、现在多少人会区分 Who 和 Whom ?
2 、多少人会区分英语中似有似无的“语法性”?(比如 hero 和 heroine ,现在还有多少人分)
3 、“inflammable”的意思是“易燃”,很不幸,由于许多美国蓝领工人的语言功底不怎么样,误以为“inflammable”意思是“不可燃”(很多“不”开头的形容词是”in-”开头的)。由于多起工业爆燃事故的发生,最终美国人妥协了,发明了“flammable”这个词,意思和“inflammable”一样,但至少初中毕业就来打工的不会搞错了
4 、英语的“精确表达”需要大量日常很难遇到的词汇量,比如“beseech”(非常急切地恳求)、“acquiesce”(不情不愿地接受)、“aspersion”(不仅造谣,而且就算是了损害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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