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自行车 也是一样 过马路不能骑 只能下来推过去
My:
这放眼过去 基本上大多数都是违法的
ZHJ:
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人车密集的地方,是要推过去好点
ZHJ:
那种路口,估计你也能经常看到碰撞事故
ZHJ:
一般路口感觉不是很有必要推行
My:
举例是为了说明这个
My:
告诉你为啥 法律这么定义
My:
路权
ZHJ:
这哪还用举例啊
ZHJ:
生活中,处处都能有例子
My:
人行道 斑马线 绿灯的时候 路权 一样
My:
电动车自行车是没权力的
My:
但是下来推 那就把你认定成 行人,而不是 非机动车 ,那你就有路权 才能走
ZHJ:
要说这个路权问题,目前贯彻的基本就是一条,行人路权最大
My:
瞎逼逼
My:
机动车道 机动车路权最大
ZHJ:
行人走在机动车道上,行人被撞,机动车一样负责
ZHJ:
你告诉我,机动车路权大?
My:
那是和稀泥
My:
斑马线是 供 [行人] 过马路使用的道路 所以行人路权大
ZHJ:
行人非法侵入机动车道路,被撞后,机动车要负责
ZHJ:
那不是和稀泥
ZHJ:
因为负责是有名头的
ZHJ:
叫做:“机动车驾驶人疏于观察”
ZHJ:
科目一没学好是吧
ZHJ:
除了极少数极端情况,几乎都是行人路权最大
My:
瞎逼逼 路权
My:
你去好好查
ZHJ:
法律没有路权的概念
ZHJ:
法律的规定里面,行人被撞,很大程度上,机动车就是会背负责任
My:
你要看主折啊
ZHJ:
说白了,行人非法侵入机动车道,这属于侵犯了机动车权益。但是背责任就是有机动车一份。
My:
你 行人路权最大 ,路权最大 是不是 我就 能在路上走 别人撞我了 就是别人的主责任
ZHJ:
别人不一定是主责,但是有责任肯定是跑不掉的
My:
行人 斑马线 、人行道 享有绝对的优先权
ZHJ:
是的
My:
那路权就没 机动车高 啊
ZHJ:
你要这么说,也没错
My:
你这法盲
ZHJ:
你都没明白在说什么
ZHJ:
你这个路权是名义上的,懂吗,你拥有绝对路权的道路上,别人是明显过错方。但是你撞了人,依旧要背负责任,这叫什么路权?
ZHJ:
这种路权有什么用?
My:
横穿 机动车道 属于 人违反路权(先行权) 导致事故负主要责任
ZHJ:
那请问,行人有负全部责任吗?
ZHJ:
说白了,司机还是要负责任
My:
你这连 路权 是什么 都不知道
ZHJ:
我感觉鸡同鸭讲
ZHJ:
闭嘴
My:
我是反驳 你这句话
My:
行人的优先权 是有 前置条件 是在 斑马线 人行道 之类的路上
My:
在机动车道上,行人违规穿行时 路权实际上是机动车的,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My:
我这样反驳你 可不可以
ZHJ:
如果反过来,车辆在斑马线上,把人撞了,请问负什么责任?百分百全部责任吧?
My:
也不一定啊 ,要 绿灯的时候被撞啊
ZHJ:
好说的就是绿灯
My:
你闯红灯被撞 也是你主责啊
ZHJ:
车辆作为过错方,负百分百责任。
行人作为过错方,不会负百分百责任。
My:
别扯偏了 我说的只是争对 你说的 上面这个
My:
你说说我说的 不对在哪
ZHJ:
我说的行人路权最大,指的是总体上,在整个道路参与上,行人的权利,总是占优的。
我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说你说错了。
ZHJ:
算了,不说,说话真累
大家 怎么看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