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保护知识产权,该不该为某些情况开绿灯?

2015-02-03 17:33:33 +08:00
 publicID123
瑞士诺华公司研发了“诺华格列卫”,让慢粒白血病患者可以延续生命。但此药价格高昂,国内售价2w+人民币一盒。
印度不承认此类药品的知识产权(大概是这个意思),所以印度药厂在国内可以合法仿制此药。售价千元左右,现在价格已经降到了几百元。和正版药的疗效相似度在99%以上。印度为此承受了欧洲不少压力。
于是乎,很多国内患者设法购买印度防制药,但这种药在国内并不合法。
一位前往印度购药者被抓了。引发了巨大争议。
http://news.163.com/15/0114/02/AFSU7THF0001124J.html
http://news.qq.com/a/20141218/040904.htm
http://news.qq.com/original/jdrw/j27.html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陆勇目前已被无罪释放。甚至有人把他捧为英雄。
注意:相关法律并没有修改,其购买的“山寨药”也确实侵犯了诺华公司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陆勇在事实违法的情况下,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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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条回复
jedyu
2015-02-03 17:39:15 +08:00
制造山寨药的不违法,购买山寨药还违法了?
publicID123
2015-02-03 17:39:56 +08:00
个人观点。为了保命,买盗版药,买就买了。但起码应该知道感谢谁。
看到那么多人感谢印度药厂和代沟药者,我擦,药是谁研制的?谁发明的?没有诺华公司的研发,印度药厂怎么生产盗版药?你们去哪保命?!
canesten
2015-02-03 17:40:25 +08:00
买药的无可厚非
专利保护期没过就开始仿制的药厂该处罚
publicID123
2015-02-03 17:41:15 +08:00
@jedyu 在印度购买、使用,均符合印度法律。但批量购买到中国,在中国是违法的。
scusjs
2015-02-03 17:41:37 +08:00
@publicID123 抓他并不直接是因为假药啊
sobigfish
2015-02-03 17:41:44 +08:00
仿制ー。ー 先不说仿制的到底有效不,原版也不一定没副作用啊。
所谓潘多拉的盒子

他不是销售“山寨药”并牟利的话,侵权事实也难以认定吧
zts1993
2015-02-03 17:43:05 +08:00
错在代购。
TONYHEAD
2015-02-03 17:49:16 +08:00
道德VS法律。
laoyuan
2015-02-03 17:53:06 +08:00
LZ最好先搞清楚问题是否成立,再问该不该。检方之前主要指控陆销售假药罪,随便查一查就可以看到“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至于是否危害,你我说了都不算。陆案挡了诺华及经销商的财路不假,但和知识产权关系不大。
laoyuan
2015-02-03 17:54:24 +08:00
要我说安个非法经营罪妥妥的,不过更和知识产权没关系了
honeycomb
2015-02-03 17:54:37 +08:00
如果他是为自己买或许不算违法(因为该仿制药在印度合法)
如果发生了他为别人买这种仿制药的情况时,自然坏了规矩(专利)

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的维持,可能连这种药都没有

无论如何我们能认同当事者的求生欲望
但是他代购药了,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虽然(按照正义办事)的结果很残酷

另一面可能说明缺乏法制
9hills
2015-02-03 17:58:34 +08:00
注意一件事情,他不是因为侵犯了知识产权被抓的。

罪名主要是销售假药和买信用卡。。。
laoyuan
2015-02-03 18:01:14 +08:00
因为侵犯知识产权罪必须要有违法所得才行,哥们根本就不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还真没法定罪。。非法经营也不灵。。。
laoyuan
2015-02-03 18:03:23 +08:00
类似于做珊瑚虫的soff,只要不拿它赚钱,绝对屁事没有
9hills
2015-02-03 18:03:59 +08:00
上面有人贴了法律条文,这件事从法律上来讲,陆勇够不上刑事犯罪,也不存在事实违法被释放的情形。

国人什么时候才能按照法律去思考问题,而不是上来就讨论道德。

首先是销售假药罪,上面看到了,这个罪名不太成立,我不赘述。
其次侵犯知识产权,国内侵犯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从新闻可以看到他并不是。
再次信用卡的事情,这个本来就是小罪名,只要没有恶意透支等造成银行损失,一般也不是事
9hills
2015-02-03 18:09:32 +08:00
另外补充下,这种舆论焦点的案子,基本都能明面上依法办案,这点自信还是应该有的。

包括原来的许霆,要不是舆论,早被判无期了,舆论发酵后还算是比较公正
akfish
2015-02-03 18:14:12 +08:00
他是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起诉的,前一条不必多说,后一条的定义是这样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所以这事和知识产权没有半毛钱联系。

个人认为程序正义远比结果正义重要,如果程序不正义,改程序,而不是要求双重标准。
laoyuan
2015-02-03 18:18:21 +08:00
LS 略有不妥,那是假药的定义,不是销售假药罪的定义,销售假药是违法,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是罪。
9hills
2015-02-03 18:20:34 +08:00
@akfish 还有个条件,必须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构成犯罪。否则只是行政处罚。

这个严重危害,我感觉是够不上的,不仅没有危害,反而救命了。当然这个法院说了算。
publicID123
2015-02-03 18:22:40 +08:00
当事人被逮捕本身和知识产权无关。但前因后果是有关的。
国家之所以认定诺华的药为真药,而不去认定印度药,之所以禁止国内药厂仿制。很大程度就是知识产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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