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婚假变旷工事件] 看创业公司人员应该如何管理

2015-05-03 14:08:53 +08:00
 evil4u
员工和老板的帖子包括员工LP的帖子我都看了,以下是我的看法,欢迎讨论。

员工LP:帖子仅提供相关细节的证据,和员工站在一样的立场。
员工:帖子仅仅把”婚假变旷工“这个劲爆的主题提供给观众看,再用macbook等细节支持,以博取同情等舆论支持。
老板:帖子呈述的非单一事件在老板立场的看法,而向观众解释此员工整个在公司职业生涯中有关公司团队建设方面,和同事沟通方面的事件。

那么,从老板的截图来看,此员工的言语等做人/情商方面是有待提高的。至少我认为在工作场合不适合说脏话。
再说公司OUTING团建,带家属但是不和公司一起,其实是有悖于公司初衷的(家属可以带,但是你要和公司一个线路玩吧)。公司花钱员工出去玩一趟为了什么,为了同事之间相处更融洽,更有凝聚力,为以后工作沟通更顺畅。试想你平日工作大多和本职内容相关,公司其他人可能接触不多,那团建是可以提升各部门凝聚力和组织力的。

老板帖子中所述的,于公于私的处理方法,都很灵活,前期缺的,后期补上即可。可以暂时不按流程,特事特办。确实像他总结的那样,有奖有罚,处罚制度在公司还是需要建立的。

那么,问题来了。创业公司人员应该如何管理?

这个其实是个很大的话题,但是单纯的从员工与制度上来讲,很简单。
制定规则,奖惩规则都要建立,可以特事特办,但是流程证据都要后期补齐。方便后续复盘可逆。
我看很多朋友纠结于他们事情的细节,什么macbook要不要还,假条什么的。讨论与战队根本没必要,不是当事人,没有利益关系,都是管中窥豹。

问题是本质是什么?
员工与公司制度(游戏规则)的问题。不管是员工还是老板,双方都需要从自身上找原因,然后期望在未来碰到类似的事情能够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题外话:这位老板的发工资日期很值得欣赏,当月不押工资,其实对公司现金流的要求是很高的,此员工其实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加入V2EX的时间也比较早,潜水N年,但是看到职场话题中的帖子,大多是负面情绪比较重的,不知道是不是立场是员工的问题。难道员工与老板一定是对抗关系?不是合作关系?鄙人以为对抗关系的员工都不是TOP员工。 因为“员工”“老板”各种title只表示工作的内容不同,立场不同,社会讲分工,但是分工是为了更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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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职场话题
26 条回复
Winny
2015-05-03 14:42:18 +08:00
1、所谓的“情商”,低点也不犯法,对技术岗没太大的影响;
2、创业公司应该避免办公室政治,否则对士气影响过大;
3、良好的沟通很重要,情绪化的决定会导致无可挽回的结果;
4、创业公司也有好多种,有底气能制定强硬规则当然最好,否则还是打打人情牌。
5、一份劳动一分收获,没有感恩不感恩的说法。
Septembers
2015-05-03 14:47:16 +08:00
@Winny manager的职责之一应该是需要打通一切障碍,制造阻力只会无限倒车
jarlyyn
2015-05-03 14:57:24 +08:00
感恩……

这又是继自黑的老板,有一个跑出来黑公司的么?

本来就是人事的操作/员工矛盾/行文严谨度之类的小事。

还非要黑个彻底?

老板啥时候代表title了,老板代表的是股份。
imn1
2015-05-03 15:39:51 +08:00
从“博取同情”到“感恩的心”到“对抗关系”……感情色彩浓厚,大致清楚了

macbook,是老板回帖,员工才知道跟这个有关,所以开始不存在用这个“博取同情”
感恩是双向的好吧?为何只提其中一方“应该”?我做老板我会感恩每位员工(包括清洁阿姨),因为他们最终只是拿到钱,而我则收获了钱和梦想~
对抗关系这个似乎也要斟酌,直到收到“旷工”开除的函件前,我都不觉得员工和老板间存在对抗,只有员工和另一个(或多个)之间的对抗

员工LP就不要拿来讨论吧,她立场没问题,莫非你的评价标准是你的配偶站在另一方批评你才是理想伴侣?
至少她通篇没见到指责老板,也没断言事情本身(哪方)的对错
附言很冲,虽然是她所帖,但并不是她本人写的,而是员工的言辞,不该作为对她的评价

我的观点在 /t/187829 92楼,尤其讲到你提及的“游戏规则”,此处就不再重贴了,喜欢就去逛逛,不喜欢就算了
d8ho
2015-05-03 16:32:35 +08:00
目前就楼主的重点讲的好。
不过有时制度也没用,有人会先否定制度的合理性,然后自己违反了还继续骂。
特别是V2EX上小学生变多了,很容易吸引一群人来一起批斗。
企业在网络反而是弱势,你争辩就是强词夺理欺负人,沉默就说是没胆默认了。
网络流言很多,却很少看到有人被起诉诽谤。
vimutt
2015-05-03 16:51:18 +08:00
多说无益 群众的眼睛是贼亮的 有时间就用心好好写 没时间还不如不写 希望谨记
yahoo21cn
2015-05-03 16:58:18 +08:00
从“博取同情”开始就知道楼主要说啥了
Havee
2015-05-03 17:27:53 +08:00
小学生表示,打脸的境界
那么简单的辞退事件,被老板前因后果的牵引出来公司群体黑(自黑)以后,就一直是打脸
fclql
2015-05-03 18:16:00 +08:00
爱做不做
moxhuis
2015-05-03 20:37:12 +08:00
看了看楼主之前的帖子。
Vernsu
2015-05-03 21:54:15 +08:00
@moxhuis
经提醒,我也看了……
guaidaoniao
2015-05-03 22:50:09 +08:00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tnx2014
2015-05-03 23:18:21 +08:00
@imn1
@jarlyyn
其实我之前的一贴已经说得很清楚,之所以纠结请假条、结婚证这种细节是因为这件事一开始就不是按照规矩制度来办的,否则老板就不应该准假,或者一开始明确说出要补结婚证,你一开始就卖人情,回过头来当包公讲规矩,这就叫过河拆桥,就算有“正义”的制高点,为人也不厚道,一些“正义”人士拼命强调规矩制度,好像人家都不懂,只不过类似的事情没发生到自己身上,否则看他们还如不如此说。

我那贴还有人连文字也读不懂说我黑别人老婆的,我理都懒得理(何况我都解释过那么说是什么意思,还可以说我黑人家),真不知道某些小学生怎么还有脸说别人小学生。
imn1
2015-05-04 00:01:04 +08:00
@tnx2014
其实我挺想知道,假设能拿出结婚证的话,该公司这假期怎么算?算十天的话还是不合法啊,劳动法规定非晚婚就三天,然后算五天旷工吗???大疑问~

在公司规矩未生效前,这位员工依足流程(或惯例)找了上级提前批假,并做好了交接工作,这不合法吗? 如果这样,我是否该担心我现在做了触犯2016年开始实施的某条法律呢?不会明年就要去坐牢吧?我现在怕的要死……
imn1
2015-05-04 00:09:49 +08:00
@tnx2014
另,避免“卖人情”这种说法,正式地应该称为“协商”或“商议后约定”,后者是有法律效力的
tnx2014
2015-05-04 00:45:51 +08:00
@imn1 婚假的条件当然是结婚,如果纯讲法律,没有结婚证就是没结婚,这也是老板能够“过河拆桥”的原因,所打官司员工赢面很小。但是法律首先是一种理念,不是死板的条文,实事总是在变,员工没有结婚证,是因为确实不方便办,不是他不想办,基于这个事实,可以认为他不是骗假,因为你并没有证据说他婚假干别的去了,这样虽然不能一定的说他没错,但也应该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补办手续,几天逼别人拿结婚证,不然就扣工资,员工当然会怕,哪怕真有逃走的想法也可以理解。

所以任何法律都要基于客观事实作出判决,既要遵循条文,也不能忘记理念,有弹性的否则你就算再正义,也执行不下去,法律是要执行的,不是写在纸上的。

所谓“人情”,不过是基于基本规范的弹性措施,只要不违反基本理念和试试,可以作为实际情况下执行时对法律的延伸,同是杀~人罪,还有不同的情形呢,怎可一棒子打死一概而论,如果真的不切实际,管你怎么“协商约定”也是无效的,实际中有这种约定的需要,那就是合理的。
tnx2014
2015-05-04 00:46:20 +08:00
只要不违反基本理念和事实。
tnx2014
2015-05-04 00:53:19 +08:00
@imn1 还有一点,好的法律和规矩,从来都是避免和解决矛盾,惩罚也是解决矛盾的手段,不是激化矛盾(至少尽量不要)。
konakona
2015-05-04 02:37:16 +08:00
支持。
c742435
2015-05-04 09:25:55 +08:00
老板发个工资员工都得感恩了 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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